20224年4月7日,安奈兒(002875.SZ)發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深圳市安奈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于對曹璋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表示,公司未及時披露擬收購稱創新科股權事項的持續全面盡調情況,且對盡調情況對收購事項影響的風險提示不充分;未及時、準確、完整披露公司與創新科、河南廣電傳媒控股集團數字產業投資有限公司關于重要采購合同的下游客戶、收付款安排等情況。同時,公司在采購和銷售業務管理、合同訂立與履行、資金付款管理等方面存在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的情形,規范運作存在問題。深圳監管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視后續檢查情況采取進一步措施。公司董事長曹璋、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馮旭、董事會秘書寧文對相關信息披露問題負有責任,深圳監管局決定對曹璋、馮旭、寧文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一日,安奈兒披露此前披露擬以4.4億元收購深圳創新科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創新科”)22%的股權,公司認為創新科其他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創新科的應收賬款回款存在重大風險,決定終止本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