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8月9日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南京寧華物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華物產”)近日收到南通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南通仲裁委”)裁決書。南通炎黃福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炎黃福宇公司”)與寧華物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仲裁一案,南通仲裁委已作出終局裁決,駁回申請人炎黃福宇公司的全部仲裁請求,本案仲裁案件受理費108.6萬元,處理費32.58萬元,合計141.18萬元,由申請人負擔。
2020年7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寧華物產收到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和《財產保全情況告知書》,炎黃福宇公司已向南通仲裁委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寧華物產價值2.45億元的財產進行保全,南通仲裁委將保全申請書等材料提交南通中院,并由南通中院實施查封與凍結。
2021年11月,寧華物產收到南通仲裁委通知。根據該通知,鑒于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審理南通中天恒利達煤炭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利達”)與炎黃福宇公司、寧華物產及南京華能南方實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房地產抵債合同》效力糾紛一案,而炎黃福宇公司與寧華物產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仲裁一案須以上述案件的審理結果作為依據,故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作出中止仲裁決定。
2023年3月,南京中院出具民事判決書,駁回恒利達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81.86萬元由恒利達負擔。同月,寧華物產向南通仲裁委提交南京中院上述民事判決書,其后,炎黃福宇公司向南通仲裁委提交《撤回仲裁申請書》,仲裁庭經研究,未予同意撤回申請,并決定恢復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