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韓宇航
證監會9月8日發布公告稱,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穩妥有序做好企業債券職責劃轉相關工作,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4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以下簡稱《24號準則》)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管理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部署要求,將企業債券納入《管理辦法》規制范圍,促進協同發展。
今年4月21日證監會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指出,企業債券要由證監會負責發行注冊。隨后,在4月23日,證監會發布了首批企業債注冊批文,企業債券的職責劃轉開始穩步推行。

通過統一監管規制,減少監管套利,推動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協同發展。這一決定也標志企業債債券“三龍治水”的監管格局徹底發生變化。
二是強化防假打假要求,壓實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的義務,完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開展現場檢查的機制。
三是強化募集資金監管,進一步完善募集資金信息披露有關要求。
四是強化對非市場化發行的監管要求,明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非市場化發行。
債券非市場化發行是指發行人通過非市場化方式干預債券發行定價,進而扭曲債券市場價格的行為。主要有結構化發行、代持發行、外部綜收發行以及承銷商返費發行四種類型。
根據交易商協會的數據,今年上半年,就有6家主承銷商因低價包銷、擠占投資人正常投標等違規行為受到通報批評、警告等自律處分;3家機構因參與發行“返費”、干涉發行利率被處分。
五是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2023年修訂),不再將主承銷商和證券服務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被立案調查列為應當中止審核注冊的情形。
根據2023年修訂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在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作出中止審查決定共包括下圖所示四種情況。

業內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此次對債券發行及交易管理辦法的修訂,主要是進一步規范債券發行,對于推動整個債券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有積極意義。
在修訂《管理辦法》的同時,證監會還對《24號準則》進行了修訂,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作出最新要求,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強化募投項目合規性要求,債券募集資金投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需提供募投項目土地、環評、規劃等合規合法性文件。二是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投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要求發行人提供省級及以上發改部門出具的專項意見。三是壓實會計師“看門人”責任,明確部分債券發行人提供會計師出具的發行人最近一年資產清單及相關說明文件的要求。
下一步,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管理辦法》和《24號準則》,履行相關程序后盡快發布實施。同時,抓緊做好企業債券相關配套制度規則的制定或修訂工作,指導各證券交易所、中國結算公司、證券業協會等做好制度銜接,夯實企業債券法制基礎,為企業債券市場依法合規運行提供保障,更好發揮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支持重大戰略、重大項目建設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