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股份9月11日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華泰化工于9月11日與永和股份簽訂了《意向性框架合作協議》。
雙方同意華泰化工進行存續分立,華泰化工將甲烷氯化物業務板塊相關的資產負債分立為一家獨立的公司(華永公司,名稱最終以工商注冊登記為準),其余資產仍留存于華泰化工。具體的分立方案,由雙方協商確定。
雙方以華永公司為基礎,并以分立后的華永公司賬面凈資產額為基礎并經雙方共同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華永公司賬面凈資產額(含規劃項目建設、試生產期內的甲烷氯化物一期利潤及二期啟動建設的已投資部分)為估值實施增資擴股,引入永和制冷、華永項目的重要管理人員和重要技術骨干成立的持股平臺資金(增資完成后,永和制冷持股44%,華泰化工股東持股52%,華永持股平臺持股4%,具體出資金額和出資方式由相關方另行簽署投資合作協議約定)參股華永公司,華永公司近期項目初步規劃為消耗四氯化碳的2.5萬噸HCC-240產品、1萬噸雙氟磺酰亞胺鋰(最終以雙方認可的項目備案政府報批版可研報告為準)。
在華永公司有權決策機構同意建設第二套16萬噸甲烷氯化物裝置的前提下相關方出資注冊成立永華公司(公司名稱最終以工商注冊登記為準,永和制冷持股52%、華泰化工或其關聯方持股44%、永華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員和重要技術骨干成立的持股平臺持股4%,具體出資金額和出資方式由相關方另行簽署投資合作協議約定),永華公司設立后項目初步規劃為1萬噸HCFO-1233zd、7萬噸R22、4萬噸TFE、3萬噸含氟精細化學品以及相關副產再利用產品(最終以雙方認可的項目備案政府報批版可研報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