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簡稱《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7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相關情況,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王崧表示,《條例》是我國的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治建設進入新的階段。
近年來,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和短視頻,遭受網絡欺凌、非理性消費等問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局長李長喜介紹,《條例》總結制度和實踐經驗,進一步堅持問題導向,對這些重點問題作了針對性規定。
在網絡產品和服務沉迷防治方面,《條例》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者規則,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會公布防沉迷工作情況。
“特別是在網絡游戲管理中,進一步明確網絡游戲適齡提示要求,規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完善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游戲規則,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游戲內容或者游戲功能,并根據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和認知能力,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李長喜說。
事實上,早在2004年,全國青少年網絡協會就推出了《綠色游戲推薦標準》。該標準通過12項指標,將游戲分為適合全年齡段、初中生年齡段、高中生年齡段、18歲以上年齡段和危險級共5個等級。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將免費按該標準開展游戲認證,推薦給適齡玩家使用。但該標準并未得到廣泛實行。
2019年6月26日,人民網聯合騰訊、網易、金山、完美世界、盛趣、三七、創夢天地、暢游、智明星通、網龍等10余家游戲企業,共同發起《游戲適齡提示倡議》,倡議中要求把游戲玩家分成4個年齡層級,分別為“18+”、“16+”、“12+”、“6+”,并提出了相應的提示體系,包括游戲內容、類型和運營等方面的標準。
2020年12月16日,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的指導下,由騰訊、網易、人民網牽頭53家企業機構共同編制的《網絡游戲適齡提示》團體標準試行稿正式發布。游戲適齡提示的標識符有三個年齡標準,分別為綠色的8+、藍色的12+、黃色的16+。同時還明確了標識符的具體使用場景,即適齡提示標識必須安放在游戲產品界面的顯著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游戲的官網,客戶端注冊、登錄節點,游戲付費界面和宣傳視頻、廣告等,以突出標識在游戲產品中的能見度和可視性。
游戲分級制度也是多年來兩會備受關注的重點之一。2023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致公黨中央常委、湖南省委會主委、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旭晟針就建議,由相關監管部門牽頭,網絡游戲平臺廣泛參與,盡快建立健全游戲分級管理制度,并適時以立法的形式推動強制執行,以達到防止沉迷、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效果。
李長喜在吹風會上介紹,此前,國家網信辦和有關部門已分別制定了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游戲管理、加強網絡暴力治理、規范網絡消費等管理規定,開展“清朗”“護苗”系列專項行動,加大執法力度,整治向未成年人違規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服務、惡意造謠詆毀未成年人等問題。
李長喜介紹,在網絡欺凌防治方面,《條例》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欺凌行為的預警預防、識別監測和處置機制,設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保存遭受網絡欺凌記錄、行使通知權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網絡欺凌信息防護選項、建立健全網絡欺凌信息特征庫。
“在規范未成年人網絡消費方面,《條例》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李長喜說,“我們相信,這些規定有利于解決和防治涉未成年人的網絡沉迷、網絡欺凌、非理性網絡消費等問題。”
據李長喜介紹,市場主體對《條例》相關制度已形成共識并且正在開展相關工作,例如,為防止未成年人在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等方面的沉迷問題,相關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法律規定,推出升級防沉迷系統,推動“青少年模式”升級為“未成年人模式”。
針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缐杰介紹,檢察機關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檢察機關起訴成年人涉嫌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萬人。針對通過網絡聊天脅迫女童自拍裸照等問題,最高檢發布指導性案例,確立了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等同于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目前已累計追訴犯罪3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