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時代財經App 王婷
編輯 | 史成超
“發明搖一搖廣告的人真是天才,天天一碰手機就跳轉到(購物軟件的)雙十一專場?!痹诮衲觌p11大促期間,搖一搖跳轉廣告泛濫,引發諸多用戶吐槽。
互聯網大廠內部人士常樂年告訴時代財經,11月以來,蘋果公司已通知國內多家頭部App要求它們移除陀螺儀權限,搖一搖跳轉廣告被禁止。
據他所知,這些收到通知的App包括但不限于在線視頻軟件、短視頻軟件、音頻軟件、郵箱軟件等等,常樂年所在公司的App也不例外。
常樂年透露,接下來公司可能會發布新版本App,在蘋果的App Store上架,新版本將沒有搖一搖跳轉廣告,具體發布時間還不確定。
此消息得到一位廣告從業者的印證。該人士表示,自己的客戶也接到了蘋果公司的通知,該客戶是互聯網大廠,旗下也有行業頭部App。他對時代財經談到,收到通知的不僅僅是頭部App,波及范圍要更廣。
時代財經了解到,“搖一搖”功能調用的是陀螺儀權限,此功能由來已久,一度被很多App作為運營推廣手段,可以用來搶電視紅包、識別歌曲等等,如今不少被用于廣告跳轉,但有些手機沒有陀螺儀權限開關,用戶無法自行關閉。
“這種跳轉屬于App開發出來的商業模式,手機(廠商)很難去做系統性地調整?!笔謾C大廠的一名工作人員對時代財經表示。
時代財經了解到,電商平臺向各類App大量投放跳轉廣告,可通過不同方式觸發,包括點擊廣告頁面、晃動手機等,一旦觸發,手機頁面就會跳轉到購物軟件。
常樂年談到,搖一搖跳轉廣告沒了,不代表廣告沒了,只是少了一種跳轉交互方式。他表示,這不影響公司履行與電商平臺的廣告合約,不涉及合同違約,“最近雙十一,(電商平臺)花了很多錢買廣告。”
釘科技創始人丁少將則對時代財經表示,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模式創新是很重要的創新方向,搖一搖廣告屬于模式創新的一種,但無論怎么創新,都要給用戶知情權、選擇權。搖一搖跳轉廣告影響用戶體驗,取締或者移除有利于廣告市場、電商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此前,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聯合華為、小米、OPPO、阿里巴巴等企業制定了團體標準T/TAF 078.7—2022,于2022年11月由電信終端產業協會發布實施,該標準進一步細化了APP信息窗口通過“搖一搖”等方式觸發頁面或跳轉至第三方應用的相關參數,提出“搖一搖”動作的設備加速度應不小于15m/s2,轉動角度不小于35°,操作時間不少于3s等系列參考數值。
對此,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律師余頡告訴時代財經,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該規范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中的團體標準。團體標準是推薦性標準的一種,是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屬于自愿采用,沒有強制性,但是團體標準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
(文中常樂年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