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一號多用”的最后一道圍墻正在被拆除。
近日,青眼注意到,多個品牌特殊化妝品已公示上市銷售包裝。與此同時,河南等地發布通告,要求企業限期上傳特殊化妝品包裝,否則將依法予以處置。
對此,有業內人士直言,“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意味著套證行為將被徹底堵死”“注冊與監管信息不對稱的時代將結束”。
特殊化妝品須上傳包裝圖
青眼注意到,在國家藥監局查詢平臺,國內外多個美妝品牌于近期上傳公示了旗下特殊化妝品的銷售包裝。例如,國內某品牌防曬類產品在今年6月獲批,并于9月上傳了產品銷售包裝。
截自國家藥監局數據查詢平臺
另外,青眼在上述平臺搜索發現,多個品牌旗下在去年或者更早獲批的多款特殊化妝品也于近期上傳了上市銷售包裝。如下圖所示產品于2022年12月獲得特證批件,今年7月企業上傳銷售包裝。
截自國家藥監局數據查詢平臺
對比普通化妝品上傳的包裝,特殊化妝品的包裝圖也包括“立體圖”和“平面圖”兩個部分,隨機點開一款產品的包裝圖,清晰可見產品的包裝設計,品牌名、產品名、成分表、注冊證號、注冊人與生產企業等關鍵信息。
眾所周知,按照法規要求,產品實際上市銷售包裝與注冊備案時的包裝要保持一致,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也就意味著打破了“套證”的灰色地帶。
值得一提的是,在化妝品上市包裝一欄中,均標注了“本產品標簽圖片由化妝品注冊人自行上傳,未經藥品監管部門審核,相關內容的真實性和合規性由注冊人負責。”無形之中也是在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即誰注冊誰負責。
不過,青眼搜索發現,公示上市銷售包裝的品牌仍是少數,在青眼查詢的數十款知名品牌或代工廠的產品中,公示銷售包裝的產品數量僅為個位數。
回溯過往。事實上,早在2021年5月,正式實行的《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就明確要求,普通化妝品辦理備案時、特殊化妝品上市前,注冊人、備案人或者境內責任人應當上傳產品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上傳圖片的標簽內容和說明書內容不得超出產品標簽樣稿載明的內容,嚴格規范標簽內容。
截自《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
那么,為何早在兩年前就發布的法規遲遲未得到落實?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化妝品新注冊備案平臺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啟用,至今僅兩年多時間,相關功能仍處于前期的探索完善階段,同時也是給予企業一定過渡期。
然而,隨著今年國家藥監局對于特殊化妝品“一號多用”行為進行嚴打,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作為強有力的打擊行為,也被提上了日程。
就在近期,有消息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智慧申報審評系統發出“提醒”,要求特殊化妝品取得注冊證后,注冊人應當在產品投放市場前,將上市銷售的產品標簽圖片上傳至信息服務平臺。
該系統內容還顯示,注冊人上傳產品標簽圖片后,相關內容即可在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上市銷售的產品標簽圖片涉及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相關內容應當與注冊證書載明的產品標簽樣稿相應內容一致,其真實性和合規性由注冊人負責。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在提交審評時,需要提交包裝等資料,如今在網上進行公示,主要是為了防止因‘套證’而出現產品標識變化的問題,其實在普通化妝品備案過程中,大家已經按照實物的產品圖片進行上傳,而特殊化妝品因種種原因沒有完全落實。”
多地發文督促企業“限期改正”
今年6月,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召開會議,部署開展化妝品“一號多用”違法行為專項檢查工作,正式打響今年以來嚴打“套證”第一槍。
如今,經過半年多的時間,嚴打“套證”行動可謂成果豐碩,而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更是將堵住“套證”的最后一個漏洞。
青眼注意到,關于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目前已有地方明確出臺文件,要求企業限期改正。例如,河南省藥監局就于今年7月率先發布《關于特殊化妝品上傳銷售包裝相關事宜的通告》(下稱:《通告》)。
青眼注意到,《通告》“點名”24款未上傳銷售包裝圖片的特殊化妝品,要求其于今年7月30日前在新注冊備案平臺上完成整改工作。逾期未按要求改正的,將依法予以處置。
截自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
此外,今年10月,北京市藥監局在官方公眾號“北京藥監”中也表示,“督促企業將歷史特殊化妝品銷售照片上傳系統”。
對于此次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對于特殊化妝品的健康發展,乃至消費者自身權益的維護均有重要意義。
廣東柏亞化妝品有限公司研發總監施昌松認為,“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對于打擊‘套證’的作用非常明顯,一方面便于監管部門在執法時能夠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能夠通過國家藥監局平臺有效獲取信息,提高對產品的識別度。”
隨著特殊化妝品包裝的公示,消費者將可以直接通過對比產品銷售包裝的標簽與國家藥監局官網公示的標簽圖片是否一致,確認產品是否張冠李戴。
某業內資深化妝品工程師表示,“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后,所有的套證行為都將被堵死,因為包裝一旦公示,意味著產品的商標、名稱、規格,成分信息,乃至生產廠家等所有的信息都被公開了,也就是能夠要確保上市產品與備案信息完全一致。”
“除了打擊‘套證’行為,對于企業未來隨意更改注冊圖片等行為或也有一定的震懾作用,有利于監督部門進行產品真偽的鑒定,也避免企業以‘假冒產品’為由推諉責任,有利于整個市場監管體系。”還有業內人士補充道。
可以看出,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不僅將重創“一號多用”違法行為,也意味著特殊化妝品注冊與監管信息不對稱的時代將結束。
700余家企業整改,打擊“一號多用”仍在進行
青眼注意到,今年6月以來,從各地監管部門到電商平臺,紛紛開始嚴打“一號多用”行動。
在國家藥監局發文不久后,今年7月,阿里規則官方頭條對化妝品賣家頒布了《化妝品“一號多用”專項行動宣導》,隨后抖音也在7月初發布“化妝品‘一號多用’專項治理公告”。
嚴打之下,已有多個品牌因“一號多用”被點名或被處罰。據青眼號外此前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11月,已有至少8家企業因涉嫌“一號多用”被罰。
與此同時,近日,江西省藥監局發布數據顯示,在集中排查治理化妝品“一號多用”行動中,全省清理違法產品5730件,責令整改企業多達669家,查處案件79起。
除此之外,廣東、山東、云南、上海、重慶等多地省市均開展化妝品“一號多用”專項檢查行動。其中,廣東汕尾、云浮兩地分別責令整改32家、21家企業,立案查處共二十余家。寧夏則責令整改9家,立案查處各類化妝品案件63件,罰沒款20.22萬元。
總體來看,此次特殊化妝品包裝公示無疑是延續今年嚴打“一號多用”違法行為的一記重拳。對企業而言,放棄投機取巧的捷徑,走上合規的正途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