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鄒文榕
保險資管“長牙帶刺”監管來了!
12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金融監管總局)月內第二次下發針對保險資管機構兩張大額罰單。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資產)被罰410萬元,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安資產)被罰515萬元,保險資管機構年內被罰累計突破千萬,達1912萬元。

華安資產刷新了年內保險資管機構單家受罰金額最高記錄。
據金融監管總局29日披露,華安資產被監管發現存在——高管人員違規兼職,對受托保險資金未履行謹慎管理義務,編制提供虛假報表,債券投資不符合監管要求,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不合規,為保險資金提供通道業務,投資關聯方股權的關聯交易未審批,財務數據不真實共計八大問題。
為此,華安資產被罰515萬元,財務部、固收部、金融市場部以及總經理助理共計5名責任人合計被罰41萬元。
新華資產方面,盡管機構處罰金額410萬元不及華安資產,但在受罰個人層面,共計6名責任人遭遇“連坐”,也使得新華資產成為今年業內被罰個人數最多的機構,6名責任人合計被罰金額41萬元。
據披露,新華資產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高達9項,為年內機構踩監管“紅線”數量之最,且9項事由中6項與信托相關,這在此前的受罰機構中也尤為罕見。
具體來看,新華資產被監管發現信托投資違規事由包括——投資底層資產為商業住宅且非自主管理的信托計劃,投資底層資產為商業住宅的信托計劃,投資非受托人自主管理且基礎資產不符合條件的信托計劃,投資信用增級安排不符合規定的信托計劃,信托計劃投后管理不到位,信托計劃同業投資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擔保且非自主管理。
此外,監管還發現,新華資產還存在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曾向不動產項目提供無擔保債權融資,以及組合類資管產品未按合同約定開展收益分配等三項問題。
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商業住宅一直是監管明文規定保險資金不能投資的領域。在過往的險資運用監管排查之中,險資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也一直是排查重點。
月初被罰240萬的人保資產今年也被監管指出存在通過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商業住宅的違規投資行為。
保險資金運用領域資深專家魯曉岳表示,為規范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行為,原保監會在2010年發布《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明確表示保險公司不得投資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
此外,魯曉岳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也明確提到,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房地產領域向來敏感,監管除嚴防風險外,應該也有避免險資與民爭利的考慮?!濒敃栽勒J為。
整體上看,華安資產和新華資產為月內金融監管總局第二次向保險資管領域開出大額罰單,且算上此前5家機構在內,已有多家頭部保險資管機構被“點名”。而從處罰金額之高,以及處罰事由之密上也可發現,保險資管領域監管已進入新的高度。
金融監管總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云澤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曾表示,將緊緊圍繞強監管嚴監管,堅決做到“長牙帶刺”。嚴格執法敢于亮劍,深入整治金融市場亂象,做到堅持原則、敢于碰硬、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聚焦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破壞市場秩序的“關鍵行為”,把板子真正打準、打痛。
此外,在近期金融監管總局資管機構監管司的首次對外發聲中也提到,繼續運用好監管報表、監管評級等傳統監管手段的同時,注重加強監管數字化建設,運用好EAST系統等數據化監管手段,提升對各類資管產品之間的穿透水平,防止監管套利和隱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