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大力推廣智能有序充電設施,原則上新建充電樁統一采用智能有序充電樁,按需推動既有充電樁的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居住社區智能有序充電管理體系和流程,明確電網企業、第三方平臺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用戶等各方責任與權利,明確社區有序充電發起條件和響應要求。鼓勵電網企業與充電運營商合作,建立電網與充換電場站的高效互動機制,提升充換電場站的功率響應調節能力。探索研究針對不同類型智能有序充換電設施的電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關標準規范,有效提升配電網接入能力。鼓勵充電運營商等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區充電設施“統建統服”。鼓勵充電運營商因地制宜建設光儲充一體化場站,促進交通與能源融合發展。
【機會前瞻】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該文件明確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發展目標,并提出一系列重點任務。
文件提出,到2025年,我國將初步建成車網互動技術標準體系,實施充電峰谷電價機制并持續優化,市場機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試點示范城市爭取全年60%以上充電電量集中在低谷時段,私人充電樁的充電電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
到2030年,我國將基本建成車網互動技術標準體系,市場機制更加完善,車網互動實現規模化應用,全面推廣智能有序充電。新能源汽車將成為電化學儲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電力系統提供千萬千瓦級的雙向靈活性調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