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2024年1月1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2023年知識產權工作進展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張鵬回答界面新聞提問時介紹,《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將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充分發揮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在推動地方特色經濟發展,提升集群產業發展效益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解決近年來商標維權事件中反映的權利邊界不清、注冊人和使用人權利義務不明等問題,保持規范有序的商標注冊秩序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規定》。
張鵬介紹,202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的部署要求,出臺了包括《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規定》在內的4部部門規章,制定商標相關的6部指引,取得良好社會反響。
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都是商標的一種,都是能夠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商業標識,可以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集體商標具有集體屬性,用以表明生產經營者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證明商標用來證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與普通商標相比,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在申請主體、申請材料、使用要求、權利義務內容方面都有差別。
張鵬表示,《規定》明確商標注冊和使用要求,引導注冊人規范注冊合理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地名申請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標志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使用人履行相應手續后,可以將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與自己的注冊商標同時使用,并要保證商品符合使用管理規則的品質要求,規范使用作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
此外,《規定》強化注冊人的管理職責,防止權利濫用,引導注冊人行權有度。注冊人要進行日常管理,準許他人使用,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檢查他人使用行為和商品是否符合使用管理規則要求并進行處理。
張鵬介紹,《規定》細化正當使用情形,平衡權利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引導注冊人維權有界。經營者在企業名稱字號、配料表上使用地名表明產品及其原料的產地,在特色小吃、櫥窗展示、互聯網商品詳情展示中以事實描述方式使用商標中的地名、商品名稱。只要這些使用符合商業慣例,未違反其他法律規定,也沒有誤導公眾,商標權人就無權禁止。此外,他人也可以正當使用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中的地名、商品名稱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稱。
她表示,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持續做好《規定》的貫徹落實,更好發揮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助力產業發展的積極作用,為活躍市場經濟、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胡文輝在發布會上介紹,2023年全年,我國注冊商標438.3萬件,完成商標異議案件審查15.3萬件,完成各類商標評審案件審理37.3萬件,收到中國申請人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6196件。截至2023年底,我國有效商標注冊量為4614.6萬件。
專利方面,胡文輝介紹,2023年全年授權發明專利92.1萬件,實用新型專利209萬件,外觀設計專利63.8萬件,專利復審結案6.5萬件,無效宣告結案0.77萬件,受理PCT國際專利申請7.4萬件,中國申請人提交海牙外觀設計國際申請1814件。截至2023年底,我國發明專利有效量為499.1萬件。其中,國內(不含港澳臺)發明專利有效量為401.5萬件。我國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1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