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月18日向新農開發下發《關于對新疆塔里木農業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決定對新疆塔里木農業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財務總監陳爭躍、時任董事會秘書張春疆予以監管警示。
經查明,2023年12月12日,新疆塔里木農業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關于新增關聯方并追加調整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預計的公告》稱,公司2023年1-10月實際發生日常關聯交易超出預計金額合計3841.87萬元,約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6.03%,其中包括與前期未預計的關聯方開展關聯交易904萬元,但公司未及時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12月才補充審議并披露。
公司發生日常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財務總監陳爭躍作為公司財務事項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張春疆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作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