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楊偉民周四表示,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要采取“放”的方針,要充分相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能夠解決很多問題的,市場能解決的就要交給市場。
他在“國是論壇2024年會”上指出,經濟發展是一個多變量的動態平衡過程,其中任何一個變量出現邊際異常,均衡就會被打破,再平衡就要付出代價。近年來在某些領域的經濟治理中出現了一些任務和指標“一刀切”、層層加碼的現象,治理方式單一,只顧一點不顧其余,這對宏觀經濟運行和發展帶來了一定影響。
“比如2021年9月,大部分省區市火電發電量相比8月出現了負增長。當然缺煤和高煤價是原因之一,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完成 ‘能耗雙控’,不少地區開始拉閘限電,直接導致經濟下行。”楊偉民舉例稱。
他表示,完善宏觀經濟治理是保持經濟穩定運行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要把握好目標、政策、手段之間的平衡,要把握好治理的時機、力度、效果,防止用力不均、方向相扭、顧此失彼、合成謬誤。
楊偉民進一步指出,多目標平衡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增長、就業、物價、國際收支四大宏觀調控目標之間的平衡;二是在經濟發展、生態環保、生產安全、共同富裕、碳達峰、碳中和等目標之間的平衡;三是把握好目標間的主次。
“多目標并不是一樣高,總是有首要和次要,黨的二十大明確高質量發展是首要任務。”他說。
他強調,高質量發展首先還是要有發展,也就是有GDP增量,然后再看GDP增量是不是實現了結構優化、技術進步、效率提高、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減少等等。
“如果沒有GDP增量,就談不上結構優化、技術進步、效率提高、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減少,因為沒辦法驗證,也就談不上高質量發展。高質量不是空泛的,是可計量、可檢驗的。”楊偉民說。
他還提到,市場經濟條件下,要盡可能減少指標,不應通過設置指標的名義來干預市場行為,而且要區分預期性指標和約束性指標的屬性。
楊偉民進一步指出,預期性指標是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主要依靠市場的自主行為實現。約束性指標是在預期性指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并強化了政府職責的指標,政府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來確保實現。
他特別指出,約束性指標是用來約束政府行為的,而不是約束企業行為和消費者行為的,不應該隨意擴大指標的范圍。
“長期以來我們形成了一種工作依賴或者路徑依賴,任何一個任務都要分解并下達給各地區,各地區就照葫蘆畫瓢再層層分解。實踐證明,有些目標或者指標不宜通過分解到各地區再層層分解的方式來落實,而且不是任何任務都能夠精準責任到人。工作要落實,但抓落實并不等于就是抓問責。最基層就是企業,最終很可能會出現一個小小的蝴蝶效應帶來宏觀經濟運行的波動。”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