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深瞳音樂 楚青舟 納豆
從短視頻平臺跳上多地春晚,要說歲末年初誰最紅,“科目三”當仁不讓。
但鮮有人知,流量火爆的“科目三”BGM就是由早幾年的流行歌曲《一笑江湖》融合而來的Beat。
Beat又被稱為“伴奏”,主要包含多種樂器乃至人聲的多音軌音頻,也是歌曲的“骨架”。
在每1秒就能誕生1首新歌的當下,Beat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Beat和Beat背后的編曲人,也第一次站到舞臺中央。
2024年初,網易云音樂上線“編曲人自由版稅”項目,意圖為站在幕后的編曲人提供參與音樂版稅分成的機會。據團隊工作人員透露,項目上線不到30天,就已經有3900多條申請,其中700多條已經成功簽約。編曲人的熱情,比想象更高漲。
數據看起來美好,但背后我們也想一探究竟:
為什么編曲人長久以來都沒有版稅收入?
為什么今天,平臺方開始重視編曲人等幕后群體?
而所謂的編曲人自由版稅項目,又究竟是怎么運作的?
帶著編曲人的“理想三問”,深瞳音樂獨家對談了平臺方、編曲人等多位從業者,希望從中尋找一些答案。
一、版稅不自由,創作不自由,維權不自由:何謂“編曲人”?
“編曲人自由版稅”項目,門檻并不高。
只要是入駐網易云音樂,且獲得認證的編曲人,在與歌曲版權方(通常是歌曲上傳者)相互確認比例后,方可從確認之日起結算版權收益分成,分成比例由音樂人之間自由商議決定。
具體收益,與作品整體收益,唱、詞、曲、編等人的分成比例密切相關。

雖然項目看著蠻簡單,從行業的角度看卻是一次真正的首創。要知道,在此之前,編曲都是“一錘子買賣”,沒有版稅收入。
編曲人的版稅收入,其實是個歷史問題。
20世紀初歐美音樂產業形成初期,不少國家陸續成立了特定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對相關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和著作權進行管理和法律約束。如美國三大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PROS)——ASCAP(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者協會)、BMI(音樂廣播公司)和SESAC(歐洲戲劇作家和作曲家協會)。
雖然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具體管理上有所區別,但只要加入了這些組織,表演者和詞曲作者的版權均會得到明確保護。
而編曲人卻是個例外。
很長一段時間里,編曲人的主要工作是為已經創作好的流行音樂編配不同類型樂隊的曲譜,如鋼琴彈唱、小型樂隊演奏等。這讓編曲工作看起來更像是一門一次性的技術活,而不是創意工作。
美國版權法中,就將編曲作品稱之為派生作品(derivative work),而非版權作品(copyright work)。
直到20世紀60-70年代,隨著音樂制作水平的提升和音樂審美的升華,流行音樂也從單純追求詞曲優美,轉向追求音樂層次豐富多元。編曲的工作也逐漸包羅萬象,涵蓋樂器訓練、和弦設計、節奏編排、音效處理、音樂審美等等,重要性也逐漸提升。
如今,部分法律解釋中,編曲作品也有了版權保護意識。
《伯爾尼公約》強調,翻譯、改編、樂曲改編以及藝術作品的其他變動應得到與原作同等的保護,但不得損害原作的版權。
德國著作權法中禁止在新的音樂作品中明顯使用他人音樂旋律,其中的音樂旋律也包括音樂的編曲、配曲等。
但歷史慣性使然,在現行法律體系下,編曲作品通常以一次性買斷結算,無法享受版稅結算。一旦交出作品,后續的版稅收入就都與編曲人無關了。
而實際上,這樣的結算方式依然與編曲的勞動成果難以匹配,也因此,版稅結算也成為編曲人的難言之苦。
最直接的就是,編曲人收入得不到應有的保證。
早年高曉松就吐槽過,《萬物生》是他入行18年來唯一收到版稅的專輯,像《同桌的你》那么多人會唱,可是從來沒有人給過一分錢的版稅。
“買斷制對編曲來說并不是可靠的保障。”Beat制作團隊Soulfresh Beats對買斷制的態度顯而易見。
編曲制作人Perry,曾供職于海蝶唱片,同戚薇、平安、洪辰、袁成杰等藝人合作制作歌曲,這樣一位資深編曲,卻因為編曲工作帶來的收入較少,在此之外硬是拓展了配樂、后期、廣告等業務,再把賺的補充投入到原創內容制作中。
金曲獎最佳作曲人秦四風也表示,雖然買斷制是行業現狀,但從從業者角度出發,顯然更加支持版稅分成。
更深層的是,由于編曲作品收入一錘定音,收入較低,編曲人為了養活自己,不得不走上“量產”的道路,用程序化的形式完成更多作品的編制,使得行業“泥石俱下”。創作不自由,讓卡農和弦、1645和弦等萬能和弦在Beat圈內大行其道。
此外,鑒于編曲作品很難被認定為真正的“版權作品”,編曲人在維權、付費等環節中也并不自由。
且不說如寶石GEM《野狼disco》Beat糾紛等利益分配不均的案例多如牛毛,近期熱歌《雪distance》,也因購買海外Beat,而同款Beat又被出售給其他歌曲,而陷入抄襲風波。

如果說版稅還只是面包和牛奶的問題,那么涉及到作品盜用、維權,則更加牽絆著編曲人的神經。
“但目前編曲的權利是缺乏法律保護的!編曲很難通過法律合法合理保護自己的權益!甚至是署名!”
也難怪編曲人G23在談到編曲生存環境時,就有些上頭。
二、編曲版稅分成,為什么是在線音樂平臺“打頭炮”?
上線“編曲人自由版稅”項目,網易云音樂可以說是預謀已久。
從扶持內容上來看,該項目是網易云音樂“云梯計劃”的一項分支。
“云梯計劃”上線于2018年,是針對原創音樂人的扶持計劃,主要包括收入、流量及功能服務等多方面扶持,并根據音樂人的需求及時更新。


“編曲人自由版稅”項目,很大程度上延續了“云梯計劃2022”中的內容。
彼時,網易云在音樂人身份認證上,從詞曲作者二度拓展到編曲、制作人等身份,并新增詞、曲、唱三方可以協商分配比例參與作品分成。
同時,他們在2022年5月也推出了業界首個聚焦幕后編曲人的大型評選活動,選出了55位來自不同風格的新銳編曲人,開了業界先河。
從規劃中就能看到,編曲人在2022年就已經進入網易云的視野,但為何選定今年年初推出?
“就因為這個業務發展,比我們想象的快很多”,網易云音樂原創音樂部高級總監趙宗介紹,其實,如今推出已經是完全早于計劃的。
蓬勃的短視頻,有力帶動了編曲業務的發展。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我國短視頻用戶達10.26億人,用戶人均單日使用時長超過2.5個小時。火爆作品的背后,Beat功不可沒。
2022年,網易云音樂推出一站式Beat交易平臺BeatSoul,作為編曲人群體中重要組成部分的Beatmaker入駐后即可發布、交易、交流作品,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以往編曲“口頭交易”的狀況。如今,平臺上已經有23w+編曲人,作品8w+,兩年銷售收入突破千萬。
此前,該平臺也曾面向Beatmaker發放相關問卷調研收入情況。
數據顯示,Beatmaker收益呈現金字塔狀,專區排名TOP500的 Beatmaker平均收入為6086.23元,但真正月入上萬的只是少數,銷售TOP500的Beatmaker占全區總銷售額的近90%。
同時,大部分Beatmaker也對自己以編曲或制作人身份獲得的收入不夠滿意。
而這些數據,還都是以賬號為統計單位。要知道,不少Beatmaker賬號,其實是團體運營,也就是說,一個賬號后,可能有3-5個Beatmaker共享收益。這樣均攤下來,Beatmaker要純靠編曲養活自己,確實難了點。
“純編曲身份的其實很少,目前在平臺上幾乎沒有”,談及收入,網易云音樂Beat專區運營負責人陳魏佳也有些無奈,“所以聽到版稅分成的可能,幾乎所有的Beatmaker都雙手贊成”。
有了人、作品和平臺,從內環境來說,編曲版稅分成的可行性已經具備。
而從外環境來看,在線音樂平臺也成為當下唯一適合的牽頭人。
近年來,新作品的發布多以數字發行為主,在線音樂平臺取代了CD、音響和線下唱片行,成為了唱片公司實際上的“下游”。而短視頻平臺扮演的角色,更多的是“宣發”而非“發行”,也即成為音樂平臺的“下游”。
盡管短視頻平臺推歌的效率著實驚人,但回歸到音樂,我們不得不承認,聽眾還是得返回音樂平臺聽歌。
上接唱片公司,下連短視頻平臺,中間人在線音樂平臺就是如今音樂圈中的“樞紐站”。而“樞紐站”的一舉一動,總能牽動上下游的關注,也因此,攪動一池春水的重任,也只能落在在線音樂平臺身上。
三、從創作自由,到財富自由的路有多遠?
有趣的是,雖然都是包含在“云梯計劃”框架中,但“編曲人自由版稅”項目中,卻特意加上了“自由”兩字。
談到此處,趙宗表示,“除了字面意思,也是希望編曲人能收入自由吧!”
自然,這更多是暗含的美好期許。不過,“編曲人自由版稅”確實也算是個自由的項目。
自由之一,在于收益模式。目前來看,無論是唱片公司,還是在線平臺,都還沒有對編曲人有系統性的收入模式。網易云音樂先行切入,占理又占先,其實這中間還有很大的彈性空間。總體占比、會員收益,還包括廣告、合作等等,都可以讓“自由”兩字發揮更加充分。
自由之二,在于分成比例。因為平臺沒有規定具體分成比例,全部都由音樂人自己商定,其比例的自由度,實在相當之高。
而對比國外,他們對歌曲幕后制作人的劃定比較粗放,如詞曲作者一律稱之為“song writer”。有時候,詞曲作者、編曲人、制作人不得不共享歌曲收入8%的分成,7-8人擠在一起,就很可憐了。
從自由版稅起步,到編曲人“財富自由”,固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追溯網易此前對編曲人的扶持,或許通過編曲養活自己,實現“創作自由”的門檻倒不是太難。
在Beat專區開啟后,助力Beatmaker提升收入和作品影響力成為重中之重。
陳魏佳介紹,2023年,專區已經幫助Gr33nart Beats、Deserve BeatZ、Morrow、Azyaire等Beatmaker收入提升超4倍。
而像Soulfresh Beats,在收入早已過萬的基礎上,還與Nineone、Gali、萬妮達等一線藝人牽線合作,在圈內影響力也顯著提升。
從2010年代起,國內的在線音樂平臺在原創音樂上的投射只多不少。
初期,大家都沒經驗,原創音樂規模也還小,各平臺的扶持都相對粗放,就是投錢、給資源,解決音樂人沒錢和沒地方傳播兩大痛點。
慢慢的,原創音樂人多起來了,原創音樂熱度高起來了,只看網易云、騰訊上都有幾十萬原創音樂人入駐,原創作品數以百萬計,就知道如今原創音樂的關注度已是今非昔比。
而橫向對比國際,在原創音樂產業上,國內已經遠遠走在前列。海外成熟的唱片工業體系發展多年,反倒沒給在線音樂平臺留下太多空間,而國內不成熟的土壤,卻給音樂平臺留下了更多機會。
只是,當行業發展到此,單純求“量”就顯得有些薄弱了,“質”的問題也應該被提上日程。
如何讓原創音樂產業的發展從規模中凸顯質量,讓好作品傳播更廣,讓好聲音有更大的舞臺,音樂產業的工業化已經迫在眉睫。
網易云音樂這幾年的路子還是比較清晰的——即以音樂人為中心圍繞不同音樂身份,各個擊破。
最初是演唱者為代表的音樂人群體,隨后是詞曲創作者,再是編曲人。
目前來看,前兩個身份的挖掘都卓有成效,云村走出的顏人中、余佳運、房東的貓等等,如今線下演出已經一票難求,臺前音樂人的話語權顯著提高。如唐映楓等詞曲作者,也有20多萬粉絲,這在唱片工業時代是很難想見的。
那么下一個人群,會是誰呢,制作人、混音師嗎?
“下一個是誰還不好說,但身份這條線我們會一直挖掘下去,畢竟在所有待辦清單中,音樂人的權重一定是最高的。”
趙宗在采訪中反復強調對音樂人的重視。當然,這份重視,是音樂產業工業化中的一部分。
人群抓住了,下一步就是內容。
2023年中,AI孫燕姿橫空出世殺遍全網,年末,王力宏和TME聯合推出“全AI歌手”AI力宏。一年過去,產業對AI的態度悄然轉變,質疑AIGC、理解AIGC的下一步必然是成為AIGC。
雖然冰冷的AIGC無法訴說音樂情緒,但AIGC的準確性,確實可能成為音樂人和平臺的好幫手。音樂人關天天就表示,非常希望平臺能推出更精準的AI技術,識別洗歌、抄襲等行為。
趙宗透露,近期,網易云音樂也會在AI工具上有所布局,為音樂人提供更多便利。
人有了、音樂有了,話題就又重回到宣發上。
“我始終覺得,過往那些對原創音樂的推廣,太集中于頭部,我們還是要給市場一個教育的時間。”
這也是網易云音樂想做的第三件事,為原創音樂找到更大的發聲空間。
比如音樂綜藝選曲和選人,其實很多時候也沒有專業的參考,也只能從音樂平臺的各種榜單里找一些信息,榜單前列的熱歌享受了90%的行業曝光資源。
但如果平臺能將音樂作品的各類信息都梳理完善,包括獲獎、幕后詞曲編者、歌曲背景等等都展示出來,一些冷門優質音樂和音樂人,就會有可能獲得更多機會。
畢竟在《樂隊的夏天》之前,年輕人可能也沒想到,搖滾說唱之外,還有這么多令人著迷的樂派和樂隊。
歌曲創作、內容編制、商業合作、版權管理、宣傳發行……這些產業基礎環節的背后,都指向一個問題——如何更好地鏈接人、音樂和商業?
其實這個問題,在傳統唱片工業時代都沒得到解決,但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歷史遺留問題也只能留給在線音樂平臺解決。
或者規范基礎環節,夯實行業基礎,為原創音樂提供更加寬容自由的發展環境,讓音樂人和理想更近一些;或者從頂層設計入手,用互聯網的商業思維改造原創音樂產業,讓音樂人與財富更近一些。
無論是哪條路,我們總愿相信,從創作自由到財富自由的這條路,可能很難,但是終將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