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梁健鋒和梁俊豐發出監管函。
公司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涉及董事長梁健鋒的借款糾紛及公司連帶保證責任;二是未及時披露實控人梁健鋒和梁俊豐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強制過戶的情況;三是未及時披露公司及子公司銀行貸款逾期1.78億元的信息。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提醒公司實際控制人誠實守信,規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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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梁健鋒和梁俊豐發出監管函。
有連云 ·
圖片來源: 圖蟲創意
2024年4月1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梁健鋒和梁俊豐發出監管函。
公司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涉及董事長梁健鋒的借款糾紛及公司連帶保證責任;二是未及時披露實控人梁健鋒和梁俊豐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強制過戶的情況;三是未及時披露公司及子公司銀行貸款逾期1.78億元的信息。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提醒公司實際控制人誠實守信,規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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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梁健鋒和梁俊豐發出監管函。
有連云 · 2024/04/16 09:28來源:界面新聞
圖片來源: 圖蟲創意
2024年4月1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梁健鋒和梁俊豐發出監管函。
公司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涉及董事長梁健鋒的借款糾紛及公司連帶保證責任;二是未及時披露實控人梁健鋒和梁俊豐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強制過戶的情況;三是未及時披露公司及子公司銀行貸款逾期1.78億元的信息。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提醒公司實際控制人誠實守信,規范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