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裝5月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公司董事會秘書于清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其中第六節第十一項“重大訴訟、仲裁情況”中“涉案金額”披露錯誤。
公司上述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的行為違反了規定。公司董事會秘書于清清未能勤勉盡責,確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規定,對公司2023年年報相關披露不準確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于清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