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達摩財經
又有一家銀行撤回了IPO申請。
7月2日,深交所官網顯示,因安徽馬鞍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鞍山行”)、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深交所決定終止其發行上市審核。
馬鞍山行的IPO長跑已有7年之久,早在2017年4月,馬鞍山行就啟動了IPO程序,計劃A股主板上市工作,次年4月首次向證監會遞交IPO招股書,2019年9月進入預披露更新階段。
2023年3月3日,馬鞍山行重新向深交所遞交申報材料,依舊選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在深交所受理一年多的時間內,馬鞍山行進行過兩次材料更新,截至IPO終止,尚未接受深交所問詢。
近兩年,中小銀行IPO進入停滯期,自2022年1月蘭州銀行實現成功上市之后,至今再無銀行叩響IPO的大門。
截至7月3日,排隊等候上市的銀行共有7家。上交所主板為3家,分別為湖州銀行、湖北銀行、昆山農商行;深交所主板有4家,分別為廣州銀行、順德農商行、南海農商行、東莞銀行。其中,僅湖州銀行審核狀態為“已問詢”,其余6家銀行均仍處在受理階段。
馬鞍山行主動撤回上市申請也并非首例,今年以來,亳州藥都農商行、江蘇海安農商行陸續撤回了IPO申請,馬鞍山行已是年內第三家主動撤回的排隊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這三家銀行的資產規模均不足千億,目前還在排隊的7家銀行中,資產規模最少的湖州銀行也有1460億元。
中小銀行困在IPO里
對于中小銀行陸續撤回IPO申請,集中來看,業績經營狀況、監管政策與審核要求、銀行自身戰略調整、市場與投資者信心等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影響了銀行IPO的進程和結果。
在全面注冊制下,市場更看重中小銀行經營規范性、持續盈利能力和潛在成長性,業績表現成了牽制中小銀行上市的最重要的門檻。
從業績表現上看,馬鞍山行和藥都銀行二者都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潛在成長性不足的困擾。2023年,馬鞍山行營業收入16.41億元,同比下降5.62%;歸母凈利潤6.84億元,同比下降6.1%。而藥都銀行的表現則更顯不足,2023年全年,其歸母凈利潤僅有2.09億元,同比大幅下降40%,且這已經是在2022年同比下降26.8%的基礎上再度下降。
近年來,銀行凈息差普遍下降,使得銀行業整體呈現出盈利能力的疲軟態勢。在市場整體下行的環境下,銀行股目前還面臨競爭加劇的局面,致使投資者對銀行股整體信心不足,市場對銀行股的需求正逐漸減弱。
在當前A股市場中,銀行股是破發和破凈主要板塊之一。截至7月3日,當前42家上市銀行全部處于破凈狀態,其中,市凈率不足0.5倍的銀行多達14家,民生銀行以0.31倍市凈率墊底。同時,已經有27家銀行的股價低于首發價格,投資者對銀行股的態度明顯冷淡。
去年8月,證監會發布“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一攬子政策措施,其中特別提及,對于破發或破凈的上市公司和行業,適當限制其融資活動,要求其提出改善市值的方案。
業內人士認為,未來銀行資本補充將更加聚焦于內生渠道,在加大實體支持力度的同時,通過進一步調降存款利率控制息差壓力、減少大手筆分紅是趨勢。同時,接下來銀行股加強市值管理的動力可能會更足。
此舉無疑為未上市的銀行更加蒙上一層陰影,即便成功上市后,不僅要面對破發、破凈的局面,未來銀行的融資則更變得更加艱難。
不僅如此,IPO還為中小銀行增添了不少聲譽風險。在上市準備中,銀行相關信息披露會引發各類媒體的關注報道,潛在的聲譽風險隱患增加。同時,不容樂觀的估值和定價也將引發面向投資者的長期聲譽風險。
雖然中小銀行目前整體IPO情況不容樂觀,但對于中小銀行來說,上市仍是目前最直接有效的融資方式,不少排隊中的銀行仍在為IPO努力做工作。
6月29日,深交所排隊中的廣州銀行、順德農商行、南海農商行、東莞銀行紛紛更新了財務資料。其中,東莞銀行已經第四次遞交招股書,其上市進程已持續16年之久,未來能否順利上市還是未知數。
中小銀行重組動作頻頻
對于大部分中小銀行來說,單體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問題普遍存在。這使得其在面對經濟波動、市場競爭加劇等外部沖擊時,更容易受到影響。在IPO緊縮的環境下,中小銀行也開始加速洗牌。
近兩年,中小銀行的數量出現明顯收縮。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18年末,全行業共4034家中小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截至2023年末,該數量已減少至3920家。
這個現象在2024年再次持續,據券商中國統計,今年以來,已至少發生34起中小銀行并購事件。其中,有至少41家中小銀行被吸收合并;至少7家村鎮銀行的發起行推進股權收購、受讓后,持股比例達到100%。
6月20日,開業未滿1年的遼寧農商銀行迎來大規模擴容,其吸收36家農村中小銀行機構,包括25家農商銀行和11家村鎮銀行,一時間成為業內競相關注的對象。
中小銀行大規模并購潮來襲,實際上也是監管政策的體現。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曾提及,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同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也提到,要統籌化解房地產、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
監管部門持續強調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而合并重組被視為防范與解決中小銀行金融風險的一種重要途徑。通過合并重組,可以集中優質資源,提升中小銀行的整體實力和抗風險能力。
從監管部門定調來看,推動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旨在提升金融供給質量,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合并重組有助于優化中小銀行機構布局,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升金融服務效率。未來,隨著金融監管政策的持續加強和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中小銀行合并重組的步伐有望進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