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馮賽琪
7月10日,江蘇證監局披露了一張期貨公司罰單,當地一家期貨公司國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聯期貨”)因資管業務違規被監管點名。
據證監局披露,經查,國聯期貨在資管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對資管計劃銷售機構履職情況監督不到位,未及時發現相關方違法違規行為等情況,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3號)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國聯期貨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責令該公司在收到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向江蘇證監局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據悉,國聯期貨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經證監會批準的經營期貨業務的綜合性公司,主要從事于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資產管理等業務,設有一家風險管理子公司和二十余家分支機構。
該公司注冊資本4.5億元人民幣,第一大股東為無錫市國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4.72%;二股東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上海顥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股4.5%,無錫市國聯物資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78%。
國聯期貨已是第三次因資管業務被證監部門點名。
在2016年3月,國聯期貨因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部分資產管理計劃的檔案保管缺失,沒有真實、準確、完整報告大連營業部涉訴的相關事項等問題,被江蘇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處罰措施。
同年4月,國聯期貨作為管理人發行的“國聯一興業1號資產管理計劃”、“國聯一興業3號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標的不屬于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允許的投資范圍,江蘇證監局對其開出暫停開展新資產管理業務3個月的處罰。
數據顯示,2024年內期貨業罰單已經增至27張,涉及23家期貨公司或旗下分支機構。進入7月以來,就有內蒙古、上海、江蘇、吉林等地證監部門披露了對期貨公司的處罰。從處罰動機來看,各地證監局對期貨公司的內控問題依然保持高壓監管,此外期貨公司的資管業務合規更加受到關注。
據中基協最新數據統計,截至2024年5月底,證券公司及其資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資管產品規模606億元,管理規模中位數232億元。其中,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資管產品規模28億元,管理規模中位數3億元。
除了國聯期貨外,近期弘業期貨(001236.SZ)、東方匯金期貨也收到了罰單。7月1日,江蘇證監局對弘業期貨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
江蘇證監局調查發現,弘業期貨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接受有關委托人提供的具體投資標的等實質性投資建議,未切實履行主動管理職責的情況,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
7月3日,吉林證監局披露向東方匯金期貨發出的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吉林證監局指出,東方匯金期貨高管人員管理不規范,實際控制人重大事項報告不完整,關聯交易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治理不完善;資管業務系統權限設置不合理,互聯網營銷業務合規管理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核算不準確。反映公司風險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足;信息技術人員配備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