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喬遇
近日,食品級甘氨酸及三氯蔗糖生產商新琪安科技(簡稱:新琪安)向港交所發起IPO挑戰。
根據灼識咨詢報告,按2023年銷售收益計算,新琪安的甘氨酸和三氯蔗糖在全球市場份額分別為3.1%和4.5%,行業排名分別對應為第一名和前五名。
在轉戰港股前夕,新琪安曾在A股輔導備案。2023年7月21日,新琪安向江西證監局提交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輔導備案,東方證券為保薦機構,并分別于2023年10月、2024年1月及2024年4月提交了第一、第二、第三期輔導工作進展報告,此后卻不了了之。本次IPO,新琪安的保薦人變更為民銀資本。
去年業績大幅下滑,拒絕參加價格戰
新琪安產品為食品級、工業級甘氨酸和三氯蔗糖為主,兼顧少部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品如亞硫酸鹽等的生產銷售。
甘氨酸是一種非必需氨基酸,廣泛應用于調味品、功能性食品、膳食補充劑、寵物食品、藥品、草甘膦等下游行業。三氯蔗糖是人工甜味劑的一種,相較于其他主要人工甜味劑,三氯蔗糖因其甜度高、安全性好、口感好、穩定性高等特點,被下游客戶廣泛認可,應用于各類食品與飲料中。
報告期(2021年至2023年)新琪安的收入較不穩定,分別為6.61億元、7.61億元和4.47億元,其中2023年收入大幅下滑超40%。具體來看,公司甘氨酸收入同比下滑43.70%;三氯蔗糖收入同比下滑39.51%。

就三氯蔗糖而言,2023年新琪安食品級、工業級甘氨酸銷量整體較為穩定,平均售價卻分別下滑48.08%、52.27%。主要原因在于,受環保政策影響,中國暫停生產甘氨酸以及乙酸及合成氨等甘氨酸原材料價格上漲的影響,甘氨酸的平均市場價格在2020年至2021年大幅上漲,其中食品級甘氨酸的平均出口市場價格從2020年的每公斤約14.3元快速上漲至2021年的每公斤約30.1元。
隨著2022年及2023年中國恢復甘氨酸生產,總產量大幅增加及下游生產商因憂慮甘氨酸價格持續上漲而于2021年囤積甘氨酸,導致2022年需求下降,甘氨酸的平均市場價格于2023年回落。
就三氯蔗糖而言,2023年收入下滑的原因主要在于價格戰的影響。具體來看,自2022年四季度起,銷售三氯蔗糖的龍頭企業紛紛擴大其各自產量,這導致三氯蔗糖的市場供過于求。因此,龍頭企業愿意以極低的價格出售產品,以減少庫存,試圖通過較其他行業參與者更低的價格爭取更大市場份額,引發三氯蔗糖價格戰。
據灼識咨詢資料,三氯蔗糖的平均出口市場價格從2022年的約每公斤386.3元大幅下跌至2023年的約每公斤186.5元,而三氯蔗糖的平均國內市場價格由2022年約每公斤378.6元下跌至2023年的每公斤169.5元。
報告期,新琪安的三氯蔗糖平均售價分別約為20.98萬元/噸、31.17萬元/噸、23.68萬元/噸。新琪安表示,公司專注于可持續盈利能力,并選擇限制銷量,從而不參與價格戰,使2023年的平均價格較高。
但價格戰還是影響了新琪安的盈利水平,公司毛利率從2022年的25.6%下滑至2023年的17.9%。凈利潤從2021年的1908.0萬元增長至1.22億元后,下滑至2023年的4466.2萬元。
可口可樂、雀巢是大客戶?多名董事為家族成員
新琪安產品主要依靠境外市場進行銷售,即在境外生產及銷售的產品交易和在中國境內生產出口到境外銷售的產品交易。
報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戶集中,向五大客戶銷售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約為62.7%、56.2%及53.9%,其中公司最大客戶銷售額占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約為26.3%、22.9%及16.5%。根據最大客戶背景描述,該公司很可能為雀巢公司(Nestlé)。
除此之外,新琪安對第二大客戶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14.2%、16.4%和15.9%。據悉,第二大客戶是1892年成立于美國的知名跨國企業,主營業務是制造全球最受歡迎的碳酸飲料之一。根據描述,該客戶很可能是可口可樂公司。
上述兩大客戶均向新琪安采購三氯蔗糖,或是通過綁定大客戶,讓新琪安擁有不參加價格戰的底氣。這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三氯蔗糖銷售來自公司與主要客戶訂立的年度銷售框架協議所規管的銷售,方式通常參考上一年的三氯蔗糖平均市場價格,而非本年度的三氯蔗糖平均市場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新琪安是一個家族企業,除王小強在公司任職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外,王小強配偶丁丹也是新琪安的控股股東。此外王小強之子王皓在公司任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表弟吳丁峰任公司執行董事;外甥女左玥在公司負責財務規劃及管理公司財務資源。
發行前,王小強直接持有新琪安6.9%的股份,丁丹通過控制的聚合興投資持有新琪安6.8%的股權。王小強、丁丹、新琪安實業以及聚合興投資為新琪安的控股股東,合計持股比例約為54.8%。
內含對賭協議恢復條款,控股股東授予投資者保證回報權
新琪安的Pre-IPO投資分別為陳一元、黃文增、楊海軍、國信弘盛、興證戰略創業、興證賽富投資、興證賽富一投資、修能投資、張朝益、黃妍露及富興投資。
據悉,2024年6月27日,新琪安實業及王小強曾與國信弘盛、興證戰略創業、興證賽富投資、興證賽富一投、張朝益、黃妍露等訂立補充協議,并且在補充協議中授予投資人保證回報權。
例如,根據國信補充協議,國信弘盛應獲授保證回報權(“國信保證回報”),即經計及直至2024年6月30日的剩余投資額、股息及回報率等因素計算所得的固定金額。倘國信弘盛出售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且出售有關股份的實際回報低于國信保證回報,則王小強及新琪安實業須就有關股份以現金向國信弘盛支付任何有關差額,以達到國信保證回報。
然而,倘出售該等股份的實際回報高于國信保證回報,則國信弘盛須以現金向王先生及新琪安實業支付任何有關超出的所得款項,前提是倘王小強或新琪安實業能以基本類似的條款獲得以相同或更高價格購買該等股份的替代要約,國信弘盛須接受該要約。
根據補充協議,新琪安實業及王小強已向興證戰略創業、興證賽富投資及興證賽富一投資支付金額400萬元,已向國信弘盛支付金額1000萬元。同時還同意向張朝益支付1125.00萬元,其中150萬元將于該協議日期支付,余下975.00萬元將在IPO后一年支付。
同時,根據黃妍露、王小強、新琪安實業及公司訂立日期為2024年6月27日的補充協議,王小強及新琪安實業同意向黃妍露支付375.00萬元,其中50萬元將于該協議日期支付,余下325.00萬元將于IPO后一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