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陳靖
界面新聞從業內獲悉,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在近期向保薦機構就修訂《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征求意見,要求7月29日前反饋。
中證協表示,此次完善主要是為了落實新“國九條”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要求,強化對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將“申報即擔責”要求落實到人,完善保薦代表人負面評價公示機制。
《保薦業務規則》首次發布于2020年,建立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自律約束機制。2022年9月協會對《保薦業務規則》進行修訂,進一步健全保薦機構專業責任相關要求,細化規定廉潔從業自律管理,明確內部制衡、問責等相關規定,如今該業務規則迎來第二次修訂。
從修訂內容來看,中證協計劃在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A(綜合執業信息)的基礎上增加撤否項目信息。同時,另外新增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以公布最近三年內受過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以及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等行政監管措施等的保薦代表人名單。與此同時,在原名單中增加保薦代表人撤否項目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涉及“保代名單分類機制”的第五十四條內容由最初的一百五十余字進一步細化為三百余字。
具體來看,第五十四條修改為“協會建立保薦代表人名單分類機制,對保薦代表人實施動態分類管理,根據執業情況、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情況、誠信情況等,建立并公布下列分類名單:
一、保薦代表人綜合執業信息分類名單;
二、按照本規則第八條規定應當公示其專業能力水平情況的保薦代表人名單;
三、最近三年內受過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行業自律組織紀律處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的保薦代表人名單;
四、最近三年內受過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以及被證監會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等行政監管措施、被行業自律組織采取認定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或暫不接受簽字的文件或暫不受理出具的相關業務文件等紀律處分且在執行期的時任保薦代表人名單;
五、協會認為有必要建立并公布的其他保薦代表人名單”。
而且,本次新規在原名單中增加保薦代表人撤否項目信息。
Wind顯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市場共8791名保薦代表人。數量方面,中信證券、中信建投保代人數均超600名,分別為630人、609人。此外,中金公司(528人)、海通證券(438人)、華泰聯合證券(412人)、國泰君安(353人)、民生證券(332人)、國信證券(324人)、國金證券(301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277人)、東方證券承銷保薦(248人)、廣發證券(239人)、招商證券(237人)、國投證券(208人)也有超200名保代。
在嚴把IPO“入口關”“申報即擔責”等政策調整下,2024年上半年項目撤否數量激增。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30日,上半年股權融資撤否家數共366家,其中291家為IPO撤否,75家為再融資撤否。
從保薦機構來看,保薦家數多的券商撤回數量也多,“三中一海”撤回數量均超過20家,撤否率超過30%。其中,中信證券撤回數量最多為44家;中信建投證券次之,撤回數量33家;中金公司、海通證券分別撤回26家、23家。
整體上看,60家券商平均撤否率超過50%。其中,世紀證券、西南證券等11家券商撤否率達到100%,中原證券獨家保薦的6家均全部撤回;平安證券、首創證券4家保薦項目撤回3家,撤否率75%;開源證券、中德證券等12家券商撤否率均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