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郭凈凈
7月31日,上海匯舸環保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匯舸環保,874207.NQ)港交所IPO上市申請材料獲披露。這意味著,新三板掛牌不到半年,匯舸環保便選擇沖刺港股。
超九成收益來自前五大客戶
據介紹,匯舸環保成立于2017年,于2024年2月27日掛牌新三板。公司布局船舶環保領域,產品涉及船舶脫硫系統、船舶脫碳系統、船舶清潔能源供應系統、船舶節能裝置及其他海事業務等專業細分領域。公司控股股東為其聯合創始人周洋、趙明珠及陳志遠以及匯舸發展。
界面新聞了解到,國際海事組織自2020年起已對燃油設定了0.5%的硫上限并自2023年起推出EEXI和CII等措施。于2023年7月7日,國際海事組織修訂其GHG減排戰略,目標是到2050年之前實現凈零排放的中期里程碑。此外,歐盟已針對航運業于2024年開始推出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及于2025年即將推出FuelEU Maritime規則。
鑒于此,自2019年以來,船舶脫硫解決方案市場始終是全球船舶ESG解決方案市場的最大分部,于2023年占近50%。截至2024年6月30日,船舶脫硫系統的全球累計已完成及手頭訂單總量達到6753份,前10大從業者合共占約56.4%的市場份額。
招股書顯示,匯舸環保已獲得167份訂單,在全球船舶ESG解決方案市場排名第十,在中國供貨商中排名第三,在中國民營船舶脫硫系統提供商中排名第一。
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報告期內),匯舸環保實現收益分別是1.41億元、2.67億元、5.1億元及2.47億元,期內溢利分別是1276.9萬元、3677.7萬元、1.21億元、6652.2萬元。
報告期內,匯舸環保分別向其股東宣派及派付現金股息1100萬元、2000萬元、500萬元及4800萬元,2021年以來合計分紅8200萬元。
2021年以來,匯舸環保收益大部分來自于其船舶脫硫解決方案,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相關業務收益分別占總收益的比例為約78.7%、64.7%、66.8%、83.7%及59.8%。

值得一提的是,匯舸環保大部分收益來自其前五大客戶。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該公司來自五大客戶的收益占總收益的比例分別為約90.5%、76.1%、84.3%及92.8%,最大客戶的收益分別占同期總收益的約30.2%、33.3%、37.3%及24.9%。
匯舸環保稱,由于公司不會與客戶訂立長期合約,亦未獲得彼等的長期采購承諾,加上公司并非彼等的獨家供貨商,故無法保證五大客戶將來會繼續以現有水平采購解決方案,甚或不會向公司采購解決方案。
存在客戶、供應商重疊情況
報告期內,匯舸環保存在大客戶又是其供應商的情況。招股書顯示,客戶I是該公司五大客戶之一及供貨商,而供貨商C及供貨商E是其五大供貨商及客戶。

報告期內,客戶I向匯舸環保采購船舶脫硫解決方案及船舶清潔能源供應解決方案,同時其亦向其供應導風罩。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該公司向客戶I所作銷售總額分別約為0元、21.7萬元、2650萬元及0元,分別占匯舸環保總銷售額的0、0.1%、5.2%及0。同期,匯舸環保向客戶I的采購總額分別約為0元、5.8萬元、890萬元及2萬元,分別占其總采購額比例為0、0.03%、3.2%及0.01%。
另外,供貨商C于報告期內向匯舸環保提供煙氣閥、不銹鋼氬弧焊絲的原材料以及船舶維修及調試服務,同時其亦向匯舸環保總采購多種全球海事服務。2021年至2023年至2024年前4月,匯舸環保向供貨商C的采購總額分別約為500萬元、2380萬元、1410萬元及340萬元,分別占其總采購額比例為約4%、13.7%、5%及1.8%。同期,匯舸環保向供貨商C所作銷售總額分別約為110萬元、300萬元、0元及0元,分別占其總銷售額比例為約0.8%、1.2%、0及0。
報告期內,供貨商E的若干附屬公司(統稱供貨商E銷售實體)向匯舸環保供應了集裝箱船及PCTC綁扎件、全球海事服務及相關設備、船用閥門的原材料及設備。供應商E的另一附屬公司(供貨商E購買實體)于2022年、2023年向匯舸環保采購了集裝箱船綁扎件。匯舸環保從供貨商E銷售實體采購的產品與其向供貨商E購買實體銷售的產品有所不同。
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匯舸環保向供應商E的總采購額分別約為0元、880萬元、930萬元及1410萬元,分別占其總采購額比例為約0、5.1%、3.3%及7.5%。同期,該公司向供貨商E的總銷售額分別約為0元、240萬元、80萬元及0元,分別占總銷售額比例為約0、1.0%、0.2%及0。
曾申請北交所上市,2023年年報被監管質疑“拼湊業績”
匯舸環保稱,公司正在尋求H股在港交所上市,以利用境外融資平臺提升國際知名度、為業務發展籌集資金,增強國際化戰略,并進一步擴大資本架構。
招股書顯示,該公司擬將此次港股IPO募資用于研發,潛在并購,投資在中國內地、葡萄牙或東南亞設立生產設施,在亞洲、歐洲、北美洲及中東等設立8間服務中心,以及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等。
此前匯舸環保還曾申請北交所上市。界面新聞了解到,該公司曾于2023年12月與銀河證券就北交所上市事宜簽署輔導協議,并于12月20日在上海證監局進行上市輔導備案。6月12日,匯舸環保宣布,在輔導過程中,考慮自身的業務結構,目前公司籌劃到香港或其他境外市場上市,故上市計劃調整,決定暫緩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事項,銀河證券終止相關輔導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匯舸環保曾在今年3月12日披露輔導進展稱,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報告,最近2年的財務數據可能存在不滿足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條件的風險。
當時財務數據顯示,該公司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753.13萬元、2303.68萬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6.85%、19.80%,尚不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同時,該公司目前為基礎層掛牌公司,須進入創新層后方可申報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進入創新層而無法申報的風險。公司目前掛牌尚不滿12個月,公司須在掛牌滿12個月后,方可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6月27日,全國股轉公司針對匯舸環保的2023年年報出具問詢函,追問公司是否存在通過與主營業務不相關業務拼湊業績的情況;要求公司結合行業特征、公司經營模式等說明境外銷售毛利率大幅高于境內銷售毛利率的合理性。
對此,匯舸環保回復稱,2021年航運市場受疫情影響,運力緊張,船東為提升運力自2021年起持續訂造大量新船,因此公司自2021年起至今獲取大量新造船加裝船舶脫硫系統的訂單;新造船自接到訂單起至最終形成收入的時間跨度一般為12-24個月,公司在2023年有大量新造船加裝船舶脫硫系統合同完工,致使2023年的業績有顯著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