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2024年8月1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法院對被告人李再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再勇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公開簡歷顯示,李再勇是仡佬族,1962年8月出生,貴州務川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李再勇1983年畢業于貴州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從桐梓縣元田區元田公社干部作起,1995年升任貴州省桐梓縣委書記。1998年1月,李再勇被任命為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按照檢察機關指控,他的貪腐之路正是由此時開始。
此后,李再勇先后擔任黔東南州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貴陽市市長、六盤水市市委書記等職務,一路升遷一路貪。2016年12月,54歲的李再勇出任貴州省委常委,躋身副省級干部,一個月后任兼任省委秘書長。2022年1月,李再勇被補選為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23年1月貴州省政協換屆之后,李再勇未繼續擔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但仍然以省政協黨組成員的身份亮相活動,直至3月被查。同年11月7日,李再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曾指出,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李再勇被指違規干預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長期癡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2024年1月初,中央電視臺播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制作的年度反腐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其中介紹,李再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非常突出的問題就是違背新發展理念,盲目舉債搞勞民傷財、破壞生態環境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使得他所任職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債臺高筑,對他所任職地區的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2013年到2017年,李再勇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期間,推動興建了23個旅游項目,其中有16個項目已被貴州省列入低效閑置項目。李再勇當初為了建這些項目,不顧當地財政實際承載能力盲目舉債,他主政六盤水的3年多里,當地新增債務達1500億余元,從2013年到2017年債務增長率超300%,給當地留下了極其沉重的包袱。
為何如此大規模舉債?“認為離中管干部只有最后一步了,希望搞一些大手筆、大動作,搞一點大動靜,這樣才能夠引起上級的關注,所以說還是自己的私心。”李再勇在鏡頭前反思。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十監督檢查室副主任張新曾介紹,當時在李再勇的推動之下,六盤水市各級政府盲目進行舉債,甚至出現了一塊土地同時多次抵押貸款、隨意更改融資資金的使用等違規行為。上上下下以發展旅游業論英雄,到處是工地,一片虛假的繁榮景象。
2024年5月23日,重慶市五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法院最后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征收、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5年間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2億余元,其中大部分未實際取得。
此外,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強令開工建設相關旅游開發項目,濫用職權造成生態破壞損失人民幣8645萬余元。
此前據檢方指控,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明知盲目實施相關旅游開發項目必然會突破生態紅線并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關人員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強令開工建設,并指示授意通過舉債融資繼續推進該項目。截至案發,該項目已支付項目融資利息和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9.14億余元,違規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草地等土地總面積105余公頃。
重慶市五中院認為,被告人李再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李再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亦應依法懲處,并與其所犯受賄罪并罰。
不過,法院鑒于李再勇大部分受賄系未遂,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濫用職權具有自首情節;檢舉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絕大部分已查扣到案,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濫用職權罪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在近年來眾多落馬的貪腐官員中,李再勇被視為好大喜功、盲目舉債的負面典型。今年以來,貴州省已多次表態,要深刻汲取李再勇嚴重違紀違法案的警示教訓。
據貴州日報報道,5月27日,貴州省警示教育大會在貴陽召開。省委書記、省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徐麟在講話時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以孫志剛、李再勇、周建琨等違紀違法案件為鏡鑒,深刻汲取“10個教訓”。
7月15日,《中國紀檢監察》雜志刊發貴州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李元平的文章《下大氣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指出,要汲取孫志剛、李再勇、周建琨等案深刻教訓,把嚴懲政商勾連腐敗作為攻堅戰重中之重,堅決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堅決清除政治上蛻化變質、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嚴密防范政治隱患。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志報道,貴州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介紹,今年上半年,貴州已有85名省管干部被立案,體現反腐敗斗爭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