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郭凈凈
國內乘用純電動車第四大電動車電池系統供應商再沖刺港股IPO。
港交所官網顯示,8月30日,冪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冪源科技”)申請港股主板IPO上市申請材料獲披露。這是該公司第二次沖刺港股上市,2023年12月8日冪源科技就曾遞交港股上市申請,隨后遞表失效。
界面新聞了解到,冪源科技此前還曾謀劃美股、A股等市場上市事宜。不過,冪源科技最終選擇轉戰港股上市,公司稱“由于商業原因,并考慮到(香港)聯交所將為公司提供接觸外資及海外投資者的國際化平臺”。
獲KPCB、軟銀、Samsung等投資,印度收益比重超四成
據介紹,冪源科技是一家中國乘用電動車電池系統開發公司,在印度和美國開展業務。公司主要設計、制造及銷售電動車的定制電池系統,其次提供儲能解決方案及電池管理系統。
周鵬通過Dirgha Peak Holding Limited(7.76%)、Agama Pole Holding Limited(1.45%)及Ananda(0.35%)持股公司股份。

冪源科技成立以來先后融資近10輪,投資者包括位于美國、中國、韓國及其他司法權區的風險投資及私募股權基金。該等基金包括KPCB China Fund,L.P.、軟銀中國資本基金、由Samsung Venture Investment Capital及SAIC Capital(SAIC的風投部門)管理的基金、NXPB.V.及Total Energies Ventures International,S.A.S.。
該公司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周鵬于2009年10月創立控股公司冪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美國附屬公司華霆美國,在美國進行研發活動。2010年4月,公司創立華霆合肥作為全資附屬公司及中國主要經營附屬公司。2017年2月,公司與江淮汽車組建合營企業江淮華霆。2017年12月,為進軍當地市場并降低運營成本及提高效率,公司創立華霆印度作為制造及向印度客戶供應電動車電池系統的全資附屬公司。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于2023年,按出貨量計,冪源科技是中國乘用純電動車的第四大電動車電池系統供貨商,市場份額5.1%;同時,在乘用純電動車市場中,按出貨量計,該公司是中國A00級乘用純電動車的最大電動車電池系統供貨商,該分部占2023年中國乘用純電動車總銷量約19%。另外,按裝機量計算,公司為印度第二大純電動車電池系統供貨商;按2023年按兆瓦時計算的純電動車電池系統裝機量計算,公司在印度的市場份額為16.3%。
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以及2024年前四個月,冪源科技有97.3%、97.7%、72.1%及56%的收益產生自中國市場。于往績記錄期間,該公司來自印度的收入貢獻顯著增加,收入占比分別為2.2%、1.6%、26%、41.9%。
冪源科技稱,主要歸因于客戶D(印度電動車制造商),并預計將隨著公司國際擴張而繼續增加。公司將繼續加強本地業務,并投資于增強本地制造及工程、設計及開發能力;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印度擁有兩家制造設施及24名工程、設計及開發員工。

毛利率波動較大,今年前4月陷入虧損
招股書顯示,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冪源科技實現收益分別是25.67億元、55.74億元、31.76億元及9.49億元,期內利潤分別是-6591.6萬元、1.08億元、5917萬元及-2713.6萬元;公司毛利率出現較大波動,分別是9.1%、8.2%、17.1%及13.5%。
這期間,該公司的研發開支分別為1.04億元、1.51億元、2.5億元及7731.7萬元,分別占其同期收益的4%、2.8%、8.1%及8.1%。公司預計將會繼續增加研發開支。

其中,冪源科技2023年收益相對于2022年同比下滑43%。該公司解釋稱,主要是由于無需購買電芯的電動車電池系統的銷售貢獻增加,其平均單價遠低于需要采購電芯的電動車電池系統;電動車OEM因預期需求增加,于2022年底提高庫存水平,導致生產活動下降,繼而2023年上半年減少采購訂單;2023年電芯市場價格下降,導致需要采購電芯的電動車電池系統的收入下降;及因宏觀經濟狀況疲弱導致2023年上半年的終端市場需求低于預期,部分被2023年印度電池系統銷量的增長所抵銷。
對于2021年的虧損,冪源科技指出,主要原因是公司缺乏規模,公司當年擴大業務以實現盈利,并投資擴大制造能力及增強工程、設計及開發能力。2024年前4月公司虧損,則是因中國電動車需求于年底普遍較高,而于年初需求較低;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四個月印度電動巴士貢獻的收入因政府選舉周期導致下降。
根據未經審核管理賬目,該公司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兩個月錄得的收入、毛利及純利均較2023年同期有所增加。公司向客戶A及客戶D銷售的電動車電池系統大幅增加。
冪源科技稱,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手頭擁有143個指定電動車電池系統項目,較截至2024年4月30日手頭擁有的136個指定電動車電池系統項目增加約5.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兩個月,公司生產了72503個電動車電池系統,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手頭擁有135個指定電動車電池系統項目的強大項目存量。
據其透露,公司已獲客戶C委聘為中國一款A0級純電動車開發電池系統,并為一款中國高端電動車品牌的電動車提供電池組裝服務,預期將于2024年下半年開始量產。供貨商C委聘公司為三款電動車提供電池組裝服務,所有該等車型均已于2024年5月開始量產。公司亦獲中國一家主要汽車OEM指定為多款電動車提供電池組裝服務,其中一款已于2024年4月開始量產,另有兩款預計將于2024年下半年開始量產。印度兩個新乘用電動車項目的投產準備工作正在進行中,兩個項目均計劃于2024年第三季開始量產。
冪源科技招股書顯示,該公司擬將此次港股IPO募資用于持續開發技術;擴大公司年總制造能力,2026年年底前將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90萬套增加至約180萬套;及用作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該公司稱,將繼續在制造擴展及升級方面作出重大投資。公司最新的合肥工廠三期及浦那工廠二期于2024年開始投產,并已逐步擴大其產能。
“隨著公司業務規模擴大,其議價能力將會增強,且公司計劃與若干電芯供貨商磋商更優惠條款(包括付款及信貸條件),以更好地覆蓋商業周期。”冪源科技預計,公司將計劃加強應收款項的收款工作,并增強對潛在客戶的信譽及財務狀況的預先評估,以確保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的可收回性。公司亦計劃將在印度的有追索權貿易應收款項保理轉換為無追索權。該公司擬改進管理協議,在原材料采購、制造計劃及成品交付方面更及時地應對客戶需求的變化,以優化庫存水平。
近九成收入來自前五大客戶,曾遭大客戶“砍單”而業績大跌
冪源科技透露,該公司的客戶主要包括電動車OEM(其中大部分為處于A0及A00級電動汽車市場領先地位的一線及二線品牌汽車制造商)及電芯制造商。于往績記錄期間,公司擁有55家電動車OEM客戶及22家電芯制造商客戶或供貨商。
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該公司各年度/期間的前五大客戶分別占其各年度/期間總收入的96.4%、97.4%、88%及89.5%。其中,于往績記錄期間,公司各年度/期間的最大客戶分別為客戶A、客戶A、客戶B及客戶D,分別占其各年度/期間總收入的47.6%、46%、26.1%及39.7%。
冪源科技坦言,對前五大客戶的依賴程度增加可能會使其更容易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進而導致這些客戶的購買模式改變。特別是,如果主要客戶因經濟衰退或行業趨勢等任何原因改變其采購安排,減少采購量或不續訂供應協議,該公司的收益及盈利能力可能大幅下降,從而致使生產力利用率下降。
冪源科技曾遭總部位于廣西柳州的乘用電動車制造商客戶A“砍單”。客戶A是該公司于2021年及2022年各年的最大客戶,2023年,客戶A降為其第三大客戶,并于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四個月成為第二大客戶。客戶A對冪源科技的收益貢獻由2022年占總收益的46%下降至2023年的19%,主要是由于客戶A由過往購買需要采購電芯的電動車電池系統,轉為于2023年為其新的項目購買大部分無需采購電芯的電動車電池系統。這一轉變導致冪源科技的收益及收益成本中剔除了電芯成本,從而降低了其對其整體收益的貢獻。

而總部位于中國安徽合肥的乘用及商用電動車制造商客戶B于上交所上市,截至2024年4月30日市值342億元。冪源科技稱,于往績記錄期間,客戶B亦為其供貨商。冪源科技向客戶B出售電池系統,并向其采購液冷管等原材料以及提供勞務及員工班車服務以及產品
保修后服務等服務。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冪源科技向客戶B的總銷售額分別為8.61億元、17.46億元、8.3億元及1.37億元,分別占同期總收益的33.6%、31.3%、26.1%及14.5%。這期間,冪源科技向客戶B的采購總額分別約為100萬元、570萬元、3190萬元及620萬元,分別占同期采購總額的0.0%、0.1%、1.2%及0.8%。
經交叉對比,上述客戶B正是江淮汽車。據冪源科技透露,于2017年2月,公司與主要客戶之一江淮汽車設立合營企業江淮華霆,雙方各自持股50%。根據安排,冪源科技主要負責協助江淮華霆設計及開發電動車電池系統以及構建產品線,而江淮汽車主要負責協助江淮華霆獲得生產場地及產品銷售。江淮華霆于2017年年底開始運營,并運營冪源科技的安慶工廠,該工廠于2021年5月開始運營。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江淮華霆向江淮汽車的總銷售額分別為8.61億元、17.46億元、8.3億元及1.37億元。
冪源科技招股書顯示,總部位于中國福建寧德的電芯制造商客戶C于深交所上市,截至2024年4月30日市值8912億元,雙方訂立了于2027年3月到期的三年總供應協議。界面新聞交叉后了解到,該客戶C正是寧德時代。據介紹,寧德時代自2021年起選擇冪源科技作為其指定電動車OEM客戶的圓柱電芯電池系統及技術供貨商,并于2023年進一步聘請冪源科技開發方形電芯的電動車電池系統。
此外,冪源科技與印度上市電動車制造商客戶D訂立于2033年1月13日到期的10年總供應協議。冪源科技稱,公司在印度浦那客戶D附近建立當地生產設施,而印度相關日常運營、采購及制造均通過在印度雇用的當地雇員進行,這可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中印地緣政治緊張局勢的影響。冪源科技董事認為,公司與客戶D的關系不大可能有重大不利變動。
于印度,除客戶D外,冪源科技亦獲五家新OEM客戶指定,截至2024年4月30日開發了10個電動車電池系統項目。截至2024年4月30日,冪源科技已開始從五家新OEM客戶中的三家產生收益。冪源科技預計會進一步減少對現有客戶的依賴并吸引新客戶。
遭印度稅務部門及海關調查,國內曾涉股權糾紛
不容忽視的是,冪源科技也受到印度政策影響。于2023年9月,印度稅務情報局(DRI)在該公司印度處所進行搜查及扣押行動。事件結束后,DRI扣留若干進口鋰離子電芯進行檢查,金額約為730萬美元,理由是指稱該等電芯的申報錯誤,并錯誤地要求對該等電芯的進口按5%的優惠稅率征收關稅,而并非20%的進口稅。目前,印度對非汽車用電池的進口關稅的優惠稅率為20%,而印度政府規定對用于制造電動車或混合動力車的電池或電池組鋰離子電芯的進口關稅的優惠稅率為5%(截至2026年3月31日,印度政府可延長優惠的適用范圍)。
冪源科技稱,于滿足日期為2023年10月6日的頒令(貨物臨時放行頒令)中所載的若干條件后,包括簽立6.1億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5190萬元)的保證金及4.12億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3500萬元)的銀行擔保后,被扣留的鋰離子電芯已獲暫時放行。該公司進一步對保證書額外支付14589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1242元)。冪源科技認為,銀行擔保的計算并無考慮公司在貨物清關時已付的關稅5660萬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480萬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冪源科技尚未上述事件計提撥備。
該事件發生后,華霆印度繼續進口電芯,并按5%的稅率繳納進口稅,而經與有關部門溝通后,余下15%的關稅由華霆印度以海關當局為受益人的銀行擔保的方式存入。截至2024年4月30日,除華霆印度連同承諾所配售的6.1億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5190萬元)的保證金外,華霆印度亦就印度正在進行的關稅事件向海關專員發出銀行擔保。華霆印度已存入銀行存款9.44億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8040萬元),該等存款被記錄為受限制短期投資,作為上述銀行擔保的抵押品,以便在未來執行銀行擔保時進行潛在的扣除(倘需要)。
冪源科技稱,公司已向海關消費稅和服務稅上訴法庭(CESTAT)提起上訴,要求撤銷金額達已付超額差別關稅5660萬印度盧比(相等于約人民幣480萬元)的銀行擔保金額,以及撤銷貨物臨時放行頒令,使貨物可在并無任何保證金及銀行擔保的情況下清關,或者將保證金及銀行擔保減少至實際差別關稅金額的10%,而不會因目前15%的差別關稅金額而受到處罰或罰款或利息,且不會因涉及產品分類的問題受到處罰、罰款或利息。
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華霆印度向CESTAT提起的上訴已列入CESTAT聽證會名單,然而,海關當局并無舉行聆訊,亦尚未發出任何說明理由通知及并無發出進一步傳票。對于任何未繳稅或少繳關稅的海關問題,海關當局必須在兩年內向華霆印度發出《說明理由通知》,使其有機會就該問題作出答復不付款或少付款的情況。
冪源科技稱,除非當局認為存在共謀、故意謊報或隱瞞事實的證據,否則海關當局向華霆印度發出該等《說明理由通知》的時效期限通常為兩年。倘存在上述任何因素,則該時效期限可延長至五年。其后如作出不利判決,華霆印度有權于發出該命令之日起六十天內對不利命令提出上訴,該命令可予延期。法院將于提出上訴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命令,倘結果不利,可進一步上訴。
此外,于2024年5月,孟買進口總署海關聯合總監發出公眾通知,其將華霆印度納入獲發調查報告的進口商名單。海關部門對華霆印度與其關聯方之間的若干交易啟動調查(SVB調查):于2020年至2021年中國及美國附屬公司進口電池組,價格不同于公司在印度的第三方客戶之一向華霆美國進口電池組所支付的價格;及公司中國附屬公司于2019年向華霆印度提供模具設計服務所出具的發票。
海關部門認為:就電池交易而言,由于關聯方交易與第三方交易的價格存在差異,關聯方向華霆印度提供電池組的應課稅價值應增加至與華霆美國向第三方印度客戶提供電池組相同的水平;及就模具服務交易而言,由于模具設計服務與進口貨品間接相關,服務應付金額應被加入進口貨品的申報價值。
冪源科技稱,華霆印度一直對海關部門的觀點提出異議,主要是基于:就電池交易而言,關聯方向華霆印度提供的貨品與華霆美國向印度客戶提供的貨品的價格差異是由于貨品性質不同(半制成品與制成品)等因素;及模具服務交易作為服務(而非貨品)進口,獨立于華霆印度進口的貨品。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并無就SVB調查發出陳述理由通知。截至2024年4月30日,該公司并無就SVB調查作出撥備。
另需關注的是,冪源科技還牽涉股權糾紛。2016年4月,冪源科技其中一名股東天地人和基金有限公司間接控制的上海泰山天頤創業投資合伙企業(簡稱“上海泰山”)就于2015年訂立的投資協議而針對華霆常州、周鵬及公司提起仲裁程序。
據悉,盡管有關董事會及股東批準的條件于2016年1月尚未獲達成,上海泰山向華霆常州支付3567萬元。于2016年2月,華霆常州將全部款項及應計利息3567.79萬元退還予上海泰山,但并無繼續完成。上海泰山隨后在啟動上述仲裁程序,要求華霆常州根據投資協議向上海泰山發行華霆常州股權,并由周鵬及公司推進有關事宜。
上述事宜于2018年8月27日作出仲裁裁決,有關裁決駁回上海泰山要求華霆常州須接受上海泰山的投資并向上海泰山發行股權的補救措施。然而,仲裁裁決確認了投資協議的有效性,并指出被告(即華霆常州、周鵬及公司)違反了投資協議項下的義務,而上海泰山可能就違約提起另一宗損害賠償訴訟。
冪源科技稱,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4月,根據相關事實及情況以及投資協議的條款,基于各種可能結果的加權平均數,公司就潛在索賠錄得撥備余額分別為6610萬元、6680萬元、6760萬元及67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