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國信9月18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新海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海發電”)擬與江蘇新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投資”)、連云港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云港能源集團”)、連云港金海環保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海環保”)合資成立江蘇新能青口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口新能”),投資建設連云港青口鹽場漁光一體化發電項目。
青口新能注冊資本為2.46億元,其中新海發電認繳出資24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新能投資認繳出資1.25億元,占注冊資本的51%;連云港能源集團認繳出資738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0%;金海環保認繳出資221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
新能投資為公司控股股東江蘇省國信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控制的公司,根據相關規定,新能投資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本次投資青口新能構成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