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曾令俊
界面新聞編輯 | 江怡曼
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
10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分別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即日起,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即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相關貸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個月向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對符合要求的貸款,人民銀行按照貸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貸款支持。
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累計期限估計可達3年。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
要求做到“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的條件和范圍。
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3〕63號)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且不是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回購方案。
主要股東增持指主要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買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東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為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主要股東原則上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具備債務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主要股東增持應當披露增持計劃。
《通知》還明確,對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視同仁。鼓勵中央企業發揮帶頭作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銀行都可以發放貸款?!锻ㄖ诽岬剑?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可發放股票回購增持貸款。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可向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貸款,專項用于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另外,21家金融機構按本通知規定發放的股票回購增持貸款,若與“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關監管規定不符的,豁免執行相關監管規定;豁免之外的信貸資金,執行現行監管規定,嚴禁流入股市。
21家金融機構自主決策發放貸款的條件及是否發放貸款,自擔風險,確保商業可持續。按照利率優惠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豁免執行利率自律約定。
這也意味著,只要上市公司分紅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使用貸款回購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圖。
《通知》要求,要確保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21家金融機構對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開立銀行貸款專用賬戶,同時開立與前述專用證券賬戶對應的資金賬戶。21家金融機構將貸款發放至該資金賬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钣糜诠善被刭徍驮龀帧T谫J款全部清償前,資金賬戶不允許支取現金或對外轉賬。
已有銀行啟動營銷工作
事實上,在《通知》下發之前,已有多家銀行啟動了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的營銷工作。
渤海銀行已于9月27日全面啟動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業務營銷工作。 此前,某股份制銀行也已下發《關于開展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業務營銷推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芬?,境內分行預備啟動營銷推動工作。
據了解,渤海銀行將該項政策分解為股票回購專項貸款和股票增持專項貸款兩類業務,并結合國家戰略發展要求、企業市值表現、企業行業地位等因素確定目標客戶。在業務定價上,渤海銀行將提供與同業相比具有競爭力的價格。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與普通企業貸款相比,權益市場風險波動相對大一些,對銀行金融機構風險管控能力要求相對高。
“新的業務模式必然伴隨著新的業務流程、管理和風控體系。參與該項工具的21家銀行需要在業務機制、流程、風險管理專業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同時落實好信息披露,避免資金違規使用等風險。”周茂華說。
國聯證券研究所副所長兼首席策略分析師包承超表示,當前不少公司股價價值被低估,上市公司有較強的回購意愿,專項再貸款的推出則幫助上市公司解決了資金來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