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廣東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奧園集團有限公司、郭梓寧、林顯團、陳志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奧園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未披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涉及重大訴訟仲裁、董事監事變更的重大事項。公司時任董事長、行政總裁郭梓寧,時任執行董事、總經理林顯團,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陳志斌未按規定保證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上述有關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廣東證監局對奧園集團及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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