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改造或建設一批調度機構統一調度的新型儲能電站。推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運行,提升調用水平。在統籌安排各類調節資源建設規模基礎上,結合系統供電保障和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優化選擇適宜新型儲能技術,高質量建設一批技術先進、發揮功效的新型儲能電站。
【機會前瞻】
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實施方案》要求,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善。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2027年年均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實施方案》提到,要提升新型儲能調用水平。電力調度機構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細則,明確新型儲能的調度關系。優化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發揮移峰填谷和頂峰發電作用,增強本地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實現應用盡用。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減少棄風棄光。
可以看出,《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的實施將為新能源、儲能、智能電網等相關企業帶來利好。尤其是《實施方案》提出改造建設一批新型儲能電站,并推動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的改造。這將直接利好儲能設備制造商,如電池制造商和儲能系統集成商等,有望獲得更多市場機會。由于電力系統的智能化和調節能力提升需要大量的相關設備和技術支持,智能電網和電力設備制造商也將持續受益。
近年來,在能源轉型的大背景下,我國新型儲能電站行業發展迅猛。最新數據顯示,2024年,10萬千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項目裝機占比超50%,新型儲能電站開始呈現集中式、大型化趨勢。截至2024年9月底,全國已建成投運新型儲能5852萬千瓦/1.28億千瓦時,較2023年底增長約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