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5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海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海濤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原經濟貿易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市長,大興安嶺地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黑龍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企業并購、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李海濤出生于1963年9月,黑龍江巴彥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管理學博士。
李海濤一直在本省工作,2000年開始先后擔任黑龍江省經貿委、省經委副主任、黨組成員,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市長,大興安嶺地委書記等職,2011年任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2013年底接任省委秘書長,后升任省委常委。2016年,李海濤獲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并兼任省國資委黨委書記一職(至2017年6月卸任)。2022年1月,李海濤在副省長任上當選省政協副主席。
2023年9月16日,李海濤被查獲官宣。2024年9月12日,李海濤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李海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出入私人會所;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安排下屬單位報銷、支付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貪婪無度,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