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工會應發揮工資協商作用。
據央視報道,2月26日,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企業聯合會、全國工商聯聯合啟動 2025年度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指導工會與企業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搭建企業和職工的溝通協商平臺,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按照行動部署,各級工會要把工資調整幅度、加班工資基數、勞動定額標準、工資支付辦法等作為協商的核心議題,重點推動苦臟險累且工資水平不高的行業開展協商,提高低工資勞動者工資水平。
報道稱,要通過集體協商,合理制定技能人才的起點工資、技能津貼標準,推動企業健全薪酬激勵機制,提高技術工人薪酬待遇。
此外,要推動平臺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就平臺算法和勞動規則開展協商,推動算法向善改進。
《工人日報》此前發文提到,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須突出重點,而低收入群體應是共同富裕目標實現過程中的重點關注對象。使更多低收入群體成為潛在的中等收入群體,有助于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因此,提升低收入群體收入水平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關鍵。
央視在報道中稱,全國總工會于2024年統一部署開展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指導各地工會發出協商要約、開展集體協商。活動期間,全國新簽訂企業集體合同18.32萬份、行業集體合同2.1萬份,覆蓋企業56萬家,確保正常經營的百人以上建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動態保持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