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ST美谷(000615.SZ)公告稱,公司于4月3日收到湖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間接控股股東中國奧園非經營性占用奧園美谷資金情況屬于應當及時披露的關聯交易事項,奧園美谷未按規定在相關臨時報告中予以披露。
湖北證監局擬決定責令奧園美谷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200萬元;對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總裁胡冉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80萬元;對時任財務總監林斌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80萬元;對時任中國奧園時任執行董事、首席財務官陳志斌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80萬元;對時任監事、中國奧園總裁助理兼財務中心經理冷陽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80萬元;對時任董事長馬軍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