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深交所連發三份自律監管函,對海諾爾環保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諾爾”)及其保薦機構申萬宏源證券、審計機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采取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這一處罰源于海諾爾在第三次創業板IPO申請中暴露的研發內控缺陷、財務數據不實等問題,也標志著這家環保企業十二年三次“帶病闖關”的上市之路再遭重挫。
海諾爾的IPO違規問題集中體現在研發投入的“系統性造假”。深交所在2024年7月終止審核后的現場督導中發現,該公司研發費用歸集存在重大瑕疵:2022年研發投入僅以1130.5萬元“擦線”達到創業板最低門檻(1049.6萬元),但材料動力費用卻不增反減,研發人員學歷結構顯著降級——新增人員以本科以下學歷為主,碩士學歷人員流失過半。更異常的是,2023年上半年研發費用同比激增90%至848.1萬元,而同期技術人員數量卻從73人降至69人,職工薪酬與人力規模的背離直接暴露了費用歸集的隨意性。這些數據矛盾導致其提交的申報文件被認定“回復內容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觸碰了信息披露真實性的監管紅線。
此次監管風暴不僅指向企業本身,更凸顯中介機構履職失責。作為保薦機構的申萬宏源證券,在執業過程中既未充分核查研發費用依據,也未完整歸集核查底稿,導致對關鍵矛盾的核查結論失準。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則未能發現研發內控漏洞,對會計處理的異常波動缺乏專業判斷,最終因“核查工作不到位”被追責。這種“機構+個人”的雙罰模式,體現了注冊制下監管層對“看門人”責任強化的決心。深交所明確要求申萬宏源在20個交易日內提交整改報告,并對內部責任人員追責。
回溯海諾爾的IPO歷程,其“屢敗屢戰”的背后是長期存在的治理頑疾。早在2012年首次沖擊創業板時,該公司就因環保違規、資質過期等問題被否;2019年二度申報期間,又因會計處理不規范、信披違規收到證監會警示函。第三次IPO雖于2021年11月通過上市委會議,卻在過會后32個月內遲遲未能提交注冊,最終主動撤回申請,創下注冊制實施以來“過會不注冊”的最長紀錄。持續暴露的問題揭示出企業內控機制形同虛設——從早年行賄環保官員獲取上市便利,到近年研發數據造假,其合規意識始終未能匹配公眾公司的基本要求。
此次監管處罰釋放出多重信號。一方面,現場督導的常態化正在改變IPO生態,2025年以來滬深交易所已對8家券商的11個項目開出罰單,其中9單實行“雙罰”。另一方面,研發投入等財務指標正成為監管重點,海諾爾案例表明,單純“達標”金額而不具備合理商業實質的研發支出將面臨更嚴苛審視。對于中介機構而言,僅依賴紙面核查而忽視業務邏輯驗證的執業模式已難以為繼。
海諾爾的折戟,為注冊制下的資本市場提供了深刻警示。企業若將上市視為“闖關游戲”,忽視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質量,終將付出代價;中介機構若甘當“簽字工具人”,則可能因執業瑕疵遭遇聲譽與業務的雙重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