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5年4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據新華社消息,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草案共4章31條,主要包括總體要求、國家發展規劃的制定、國家發展規劃的實施等內容。草案把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由黨中央提出規劃建議、國務院編制規劃綱要、全國人大審查批準后公布實施的制度安排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健全國家發展規劃的實施保障機制,為在法治軌道上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國家發展規劃,更好發揮其戰略導向作用提供制度支撐。
針對國家發展規劃進行立法早已推動多年。公開資料顯示,21世紀初我國進行規劃體制改革后,開展規劃立法研究也提上日程。自2009年起,國家發改委就已著手研究起草發展規劃法草案,征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發改委意見,并通過了專家論證。不過,當時有專家表示,該草案并沒有解決好規劃之間的銜接問題,由此導致暫時被擱置。
直至202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在清單中。國務院總理李強2025年2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會議還指出,要不斷提高國家發展規劃編制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
此后在3月8日全國兩會上,《202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將圍繞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國家發展規劃法等。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二級研究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場與價格研究所原所長楊宜勇近期撰文指出,目前,我國在發展規劃方面尚未有專門的法律,僅有一些規范性文件。制定發展規劃法可以使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有法可依,明確各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規劃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國家發展規劃法的制定將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保障,推動高質量發展。通過法律手段規范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可以更好地引導資源配置,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楊宜勇表示。
國家發展規劃法主要解決什么問題?楊宜勇在文章中稱,通過立法,可進一步理順國家發展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明確各類規劃的功能定位,避免交叉重復和矛盾沖突,提高規劃的整體效能。規劃編制過程中將更加注重公眾參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使規劃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增強規劃的民主性和社會認同感。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將納入問責條款,對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追責,增強規劃執行的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