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證監會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堅持以投資者為本,要求行業機構牢固樹立以投資者最佳利益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并貫穿于公司治理、產品發行、投資運作、考核機制等基金運營管理全鏈條、各環節,實現從重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轉型。
對此,華夏基金總經理李一梅今日表示,近年來,受股市波動等復雜因素影響,部分權益類基金出現了一定虧損,公募基金行業中也暴露出投資者獲得感不強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方案》一方面完善基金公司的治理和定位,推動股東會、董事會、經營層勤勉盡責,牢固樹立以投資者為本,以投資者最佳利益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另一方面,調整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等“關鍵少數”的考核,強化與投資者利益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