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孫翔、閆文輝、王紅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開發行可轉債閑置募集資金10,6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未能按期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第九條的相關規定。孫翔作為董事長、閆文輝作為總經理、王紅玉作為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對孫翔、閆文輝、王紅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均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