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6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就《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辦法》規定了直播電商活動的管轄適用、協同監管、監督檢查、信用監管、約談與整改等方面內容。
《辦法》明確了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在違規處置、資質核驗、信息報送、培訓機制、分級管理、動態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責任。要求平臺經營者建立健全平臺協議規則,加強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身份認證和資質審核,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依法依規報送數據信息,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進一步壓實平臺企業的主體責任。
另外,《辦法》強化直播間運營者責任,要求直播間運營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發布審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驗等制度,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規范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行為,要求加強對直播營銷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直播選品、直播糾錯等制度。要求直播營銷人員真實、準確、全面地介紹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辦法》同時規定,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部門對調查核實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依法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采取處置措施制止的,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針對《辦法》答記者問時表示,相對于傳統電商,由于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等主體的加入,直播電商的參與主體更加復雜,交易鏈條更長,外溢風險增加,給市場監管工作帶來新的挑戰。
上述負責人表示,《辦法》在落實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的同時,加強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等主體的規范,推動協同治理、系統治理。
直播電商行業正成為促進消費增長、推動創業就業重要力量,但也存在假冒偽劣產品現象較為突出、虛假營銷屢禁不止等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課題組此前發布的《2024年直播電商行業發展趨勢觀察》報告顯示,2024年1月至11月,全國直播電商零售額達4.3萬億元,為電商行業貢獻了80%的增量。
在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首場“部長通道”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羅文就公開提到,要對直播電商加強監管。
羅文表示,部分主播惡意炒作搞虛假營銷,帶來了假冒偽劣產品現象比較突出,對此消費者反映強烈,也十分突出。
4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直播電商經營主體座談會。會議明確提到,市場監管部門將強化主動治理,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直播電商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推動網售產品質量提升,不斷提高廣大消費者的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