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娛先聲
韓娛再次大地震。
5月28日,HYBE創始人兼董事長、被譽為“BTS之父”的方時赫,因涉嫌在公司IPO前利用內幕信息操縱股權交易、誤導早期投資者,獲利達4000億韓元(約2.9億美元),被韓國金融監督院(FSS)移送檢方,面臨無期徒刑指控。
此案迅速在韓國文化產業與資本市場引發震動,創始人神話崩塌,裂痕已經不可逆轉地蔓延開來。
01、老股東被“做局”了
2018年起,防彈少年團全球爆紅,Big Hit(HYBE前身)創始人方時赫開始考慮上市。
進入2019年,一些機構投資者開始催促公司盡快上市。9月,傳奇資本等持股方正式致函Big Hit要求盡快啟動IPO流程,然而方時赫卻稱“以當前企業價值,上市不可能”,明確回復“無上市計劃”。
這一說法令老股東信以為真,在擔憂長期套牢、退出無門的情況下,同意將持股廉價出售。
與此同時,方時赫的親信悄然主導成立了Eastone Equity Partners和New Main Equity兩支PE(私募股權基金),于2019年6月至11月間,以約1300億韓元從包括AlpenRoute、LB投資和前副社長崔某在內的早期投資者手中收購了11.4%的股份。
調查顯示,這兩支PE架構上與HYBE高層深度交織,可謂方時赫的“影子團隊”。
其中,Eastone PE自設立起便由方時赫的親信擔任董事,而方最信任的資本人士之一、Big Hit前戰略融資高管金重東在聽聞此次投資機會后,召集了Eastone PE代表梁俊錫、New Main PE代表金昌熙等人一起設計收購方案。這導致金重東既參與公司內部業務,又出現在PE運作中,還曾輪流擔任Eastone PE高管,HYBE品牌協同本部的李升錫代表也在PE任職。
這些交叉任職表明,該基金本質上由方時赫的關系人控制,與公司之間的界限也異常模糊。
但事實上,Big Hit早在2019年9月前就申請了上市所需的“指定審計人”,并于11月與EY韓英會計法人簽訂審計協議。這一IPO關鍵步驟要求提交主承銷商合同、董事會決議等,足以證明公司已有明確上市意圖。
也就是說,方時赫一邊對老股東宣稱“不會上市”,一邊早已秘密推進上市。
最終,Big Hit于2020年10月在韓國主板上市,市值飆升。PE所持股份成倍升值,隨后迅速拋售,獲得巨額利潤。
根據媒體調查,方時赫與PE早有“利益共享協議”:若成功上市,他將分得該PE出售股票收益的30%;若未如期上市,則由其個人回購這些股份。
這實際使方時赫借道PE進行“無風險套利”——他向PE保證上市、提供內部信息,PE則作為代持者低買高賣,收益再按約定分配給方本人。整個過程中,老股東被蒙在鼓里,被誘導低價賣出股權,錯失上市高收益,而PE和方時赫本人則漁利頗豐。
據業內消息,Big Hit上市后股價大漲,方時赫從中獲利達4000億韓元(約合2.9億美元)。而主導交易的金重東賺得約1000億韓元,Eastone和New Main的代表亦分得500億韓元不等。利用這筆隱秘交易,方時赫與其親信完成了財富躍升。
上市后,HYBE乘勢開啟全球擴張,但這樁埋藏于上市前的交易也逐漸引起監管注意。
2022-2023年,韓國金融界對HYBE上市過程中存在利益輸送的質疑漸起。2024年11月,《韓國經濟日報》等媒體首次揭露方時赫涉嫌通過PE套利的細節。韓國金融監督院隨后以“信息披露違規”立案調查,并很快將案件定性為“欺詐性不正當交易”,轉入刑事程序。首爾警察廳金融犯罪搜查也同步展開偵查,2025年4月底警方首次申請搜查HYBE總部(初次被駁回),5月再次申請獲批,對公司相關資料展開扣押。
5月28日,金融當局宣布將此案通過“快速通道”移送檢方。隨著證據確鑿,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方時赫被控違反《資本市場法》第443條,該條規定:若違法行為所獲利益或避免損失金額超過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600萬元),可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刑期。方時赫通過隱瞞上市計劃、操縱股權交易,牟利高達數千億韓元,遠超50億韓元門檻,因此法律上最高可判無期。
此外,若其行為還違反了招股文件的信息披露義務,還將觸及《資本市場法》第178條等關于虛假陳述的處罰條款,適用《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等規定從重量刑。據監管人員透露,若方時赫與PE間交易被定性欺詐,當事人將難逃嚴厲刑罰。
02、創始人高度集權下的治理滑坡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也是韓國資本市場近年來少見的高層次欺詐交易指控。
以往演藝娛樂公司鮮有因證券犯罪被追究刑責的先例,此次創始人直接被控“資本詐騙”,也反映出監管層對重大證券違法行為的強力回應立場。一旦定罪,不僅方時赫本人身陷囹吾,公司亦可能被課以巨額罰金,相關非法所得也將面臨追繳。
而HYBE的上市過程伴隨這筆黑箱交易,暴露出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審計合規存在嚴重漏洞。
首先,方時赫與PE之間關于利潤分成和上市失敗回購的協議,并未出現在IPO招股書中。此類大股東與第三方的特殊協定屬于重大事項,按規定應完整披露。而HYBE在2020年提交的申報文件卻只字未提,涉嫌構成虛假陳述或重大遺漏。韓國金融監督院最初正是以“申報書內容不實”為由啟動初步調查。
其次,審計流程同樣問題重重。雖于2019年申請指定審計人并委任EY韓英會計法人,但管理層一邊向審計機構和監管部門推進上市程序,另一邊卻對外隱瞞上市計劃。這種雙重態度不禁令人質疑,當時外部審計師和監管機構是否充分獲悉公司的真實戰略意圖。
如果審計師了解到方時赫與PE的利益分配協議,那么按照職業準則,本應對財報附注或內部控制提出意見;若并不知情,則說明這筆交易極其隱蔽,游離于審計和內控體系之外。
無論哪種情況,都指向一個根本問題:公司治理透明度嚴重不足。事實上,HYBE此案也集中體現了韓國娛樂業普遍存在的治理風險——創始人高度集權,內部制衡機制薄弱。
眾所周知,K-Pop三大社SM、YG、JYP以及后來居上的HYBE,均由創始人一手打造,并長期實行“創始人中心制”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下,創始人集創意、股權與管理大權于一身,對公司有幾乎不受約束的控制力。這種模式效率雖高,卻容易在缺乏監督下滋生道德風險。
HYBE在上市前尤為典型。方時赫個人持股比例高,又任董事會主席,在缺乏外部股東牽制的情況下,他得以繞開正式決策程序,與親信暗中運作套利方案。
有報道指出,2019年Big Hit曾進行內部人事調整,在關鍵崗位換上了方時赫親信。業內普遍解讀為“為上市鋪路”、加強對公司控制的舉措,但也意味著公司管理層缺少多元意見,使潛在問題更難在內部被揭發。如果當時公司內有更健全的治理結構,或許方時赫的異常交易很難瞞過審計和風控部門。
更需要警覺的是,方時赫案件曝光前,公司已有員工因內部交易遭調查。據悉,該員工掌握HYBE計劃于2021年1月投資YG娛樂子公司YG Plus的內幕,在消息公開前搶先買入股票,獲利2.4億韓元,最終引發警方對HYBE的搜查。
雖然此案與方時赫無直接關聯,但兩者均指向HYBE內部合規管理的薄弱——無論是創始人還是員工,都存在鉆公司治理空子的情況。內部風控制度未能防范高管和員工的違法行為,無疑反映了HYBE從上到下的治理松動。
SM娛樂作為K-Pop開創者,早期同樣采取創始人李秀滿高度集權的模式,曾出現多起治理失范事件。最著名的事件,是李秀滿通過其私人公司Like企劃與SM簽署獨家制作費合同,20多年間從SM獲取了約1734億韓元(約合1.26億美元)分成,引發股東不滿。
更早在2003年,李秀滿因為涉嫌財務違法一度被國際刑警通緝,回國后以挪用資金等罪名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未實際入獄,但留下案底)。近年SM公司發生“奪權戰”,李秀滿被迫退出,公司開始引入專業經理人和外部股東監督,這正是多年治理積弊的爆發。
YG娛樂則因創始人楊賢碩的個人行為多次陷入法律漩渦。楊賢碩曾被指涉嫌海外賭博、逃稅等罪名,2019年試圖掩蓋旗下藝人毒品丑聞,還因恐嚇威脅舉報人而被起訴。2023年11月,首爾高等法院改判楊賢碩脅迫證人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認定其濫用YG社長權力威逼證人撤回證詞。雖然楊最終免于實刑,但其行為嚴重損害了YG的企業形象,也反映出公司內部對創始人缺乏約束,釀成“老板犯罪”的惡果。
整體來看,“創始人特權”主導下的治理失衡一直是韓國娛樂產業的通病。SM的李秀滿、YG的楊賢碩、HYBE的方時赫,這些功勛創始人在帶領公司崛起的同時,也不同程度地涉嫌利用公司牟取私利或卷入違法行為。
這類結構性失衡之所以長期得以延續,也與監管機制的遲滯與行業特殊性密切相關。
長期以來,娛樂公司規模有限、公共股東少,監管關注度相對不足。而文娛行業本身結構特殊,創始人既是管理者又可能是內容IP核心,使得其權力邊界模糊,制度層面也缺乏明確規范以應對這類復雜身份的治理問題。
但如今,這些公司已成長為數萬億韓元市值的公眾企業,創始人的一舉一動都可能牽動資本與社會的神經。與SM、YG相比,方時赫案在金額和性質上都更為嚴重,其沖擊也將更加強烈。
03、韓國文娛產業治理的拐點時刻
方時赫的欺詐案曝光后,在韓國社會和全球K-Pop粉絲群體中引發了強烈反響,一時間成為輿論焦點。
首先,投資者用腳投票。消息傳出次日,HYBE股價應聲下挫,當天收于26.6萬韓元,較前一日下跌1.3萬韓元,跌幅約4.7%,市值瞬間蒸發數千億韓元。分析人士指出,投資者原本將HYBE視為K-Pop奇跡和穩健藍籌,如今創始人涉案無疑動搖了市場信心,部分機構投資者可能重新評估公司治理風險,對HYBE的長期價值產生質疑。
在大眾輿論方面,韓國各大媒體紛紛跟進報道,將其形容為“K-Pop產業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丑聞之一”。社交媒體上網民議論如潮,許多人表達了震驚和憤怒,有網友直言“希望速速進監獄”、“千萬要有事”。也有人對監管遲遲未發現問題提出批評,認為這說明韓國資本市場對明星企業存在縱容。總的來說,輿論對方時赫本人相當負面,普遍譴責其“貪婪欺詐”,要求司法部門嚴懲。
粉絲群體的反應則較為復雜。有粉絲擔心創始人出事可能影響公司運作,從而波及旗下藝人的發展;也有人安慰稱藝人與此無關,希望外界不要因此遷怒偶像。然而,無論質疑與否,大部分粉絲一致關心的是,公司能否平穩度過危機、藝人活動是否會受到影響。
此次事件也同時引發了對行業信任危機的討論。
過去十年,韓國娛樂公司紛紛走上資本化道路:從SM、YG上市,到HYBE一鳴驚人地市值翻番,再到中小經紀公司扎堆IPO,資本市場為韓流擴張提供了充足彈藥。
然而,這一模式建立在投資者對行業高速成長和公司管理的信任之上。HYBE作為行業領軍者卻曝出上市欺詐丑聞,無疑削弱了資本對整個版塊的熱情。未來一段時間,投資人對娛樂公司的風險溢價可能提高,新的IPO或融資項目將受到更嚴格的審視。原本籌備上市的其他公司,也或將被迫延后計劃、改善治理以重建信心。
當然,這一案件對韓國文化產業的全球化雄心也是一記重擊。
近年來,HYBE大舉進軍海外市場,包括耗資收購美國經濟公司、在日本組建男團、與全球唱片巨頭合作等等,一度成為K-Pop全球化的先鋒。如今創始人深陷丑聞,勢必影響國際伙伴的信任。與此同時,監管調查與潛在訴訟也將分散公司精力,甚至可能限制方時赫本人出境或參與國際業務。這些都給HYBE乃至其他韓國文娛公司在海外的拓展增添變數。
更廣泛地說,韓國文化產業塑造的“軟實力”形象也會因商業丑聞受到拖累。金融監管人士表示,將以方時赫案為鑒,嚴正處理以重塑市場信任。一位投資行業負責人稱“如果當局不為本案設定明確的標準,類似的案件將頻頻發生。”
由此可見,方時赫欺詐案對K-Pop產業的震動是全面而深遠的。之后,韓國金融監管機構將檢討相關制度,推動法規完善;資本市場也將更謹慎地看待高增長背后的治理風險,文娛企業內部的權力結構亦面臨重組優化。
歸根結底,韓流的繁榮不應建立在個人英雄主義和資本投機上,而應立基于制度誠信和可持續的價值創造。偶像教父方時赫的“罪與罰”,或將成為韓國文娛產業與資本市場治理升級的拐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