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5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保銘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羅保銘利用擔任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南省省長、海南省委書記、十二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羅保銘為漢族,出生于1952年10月,天津市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歷史學碩士學位,1969年5月參加工作,1971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羅保銘曾在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任班長、排長、副指導員,后進入天津市無線電元件三廠工作,1978年考入天津師范專科學校中文系。1981年,羅保銘畢業后進入共青團天津市委工作,4年半即升至共青團天津市委書記。1992年,40歲的羅保銘被任命為天津市大港區委副書記,后任代區長、區長,1994年開始區委書記和區長“一肩挑”。
1995年,羅保銘開始擔任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根據最高檢通報,他就是在此階段走上了貪腐之路。1997年,羅保銘晉升為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2001年7月,49歲的羅保銘調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成為副部級干部。2007年1月,他獲任海南省代省長,一個月后高票當選省長。2011年8月,羅保銘正式成為海南省第九任省委書記。
2017年4月,羅保銘卸任海南省委書記,退居二線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3月退休。2024年7月25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羅保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2025年1月24日,羅保銘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羅保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政治影響,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重要干部任用上聽任親友“推薦”干預,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權大操大辦喪事,長期無償接受企業提供的高檔服務;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羅保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羅保銘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