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繞開美國國會下令對伊朗核設施實施空襲的行動在美國政壇引發了巨大爭議。民主黨議員和部分共和黨人認為特朗普之舉違反憲法,聯邦政府官員則堅稱特朗普的決定合法。
據央視新聞消息,當地時間6月22日,美國司法部高級官員表示,特朗普依憲法第二條賦予的行政權力對伊朗核設施實施空襲,該決定已與白宮法律顧問及司法部協商。
這位官員稱,總統在國家安全事務中擁有廣泛軍事指揮權,而憲法第一條賦予國會宣戰權。目前空襲三處核目標“不構成需要國會批準的戰爭行為”,但若沖突延續,政府可能需尋求國會授權。
美國司法部指出,此次行動參考了歷屆政府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先前發布的權威備忘錄。白宮認為,當前已獲得國會兩院高級成員支持,具備穩固法律依據。
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總統是三軍總司令,擁有軍事指揮權、調動權和部署權。當美國利益和人員面臨迫切襲擊威脅時,總統可要求軍隊采取行動。但美國憲法第一條規定,國會才擁有宣戰的權力。
美國1973年的《戰爭權力決議案》還要求總統在因面臨迫切敵對威脅而派遣軍隊前需先與國會商議。該決議規定,總統只能在宣戰、國會特殊授權或者美國領土和軍隊遭襲擊后進入國家緊急狀態的情況下發動軍事襲擊。
紐約州民主黨眾議員亞歷山德里婭·奧卡西奧-科爾特斯指責特朗普未經國會授權就決定攻擊伊朗“絕對且明確地構成了彈劾的理由”。她稱,美國總統未經授權轟炸伊朗的災難性決定嚴重違反了憲法和國會的戰爭權力。
眾議院少數黨領袖、民主黨人哈基姆·杰弗里斯譴責特朗普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動用武力,試圖把美國拖入新的中東戰爭。部分民主黨人在上周就提出法案,要求阻止總統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對伊朗采取軍事行動。參議院少數黨領袖、民主黨人查爾斯·舒默要求參議院立刻進行投票,要求總統必須執行《戰爭權力決議案》。
支持特朗普的MAGA(讓美國再度偉大)運動內部也對美國是否應該動武存在分歧。MAGA運動的多名領袖和代表人物,包括特朗普前顧問史蒂夫·班農、福克斯新聞前“名嘴”塔克·卡爾森和佐治亞州共和黨眾議員瑪喬麗·泰勒·格林均反對美國介入中東沖突。在美國空襲伊朗核設施之前,格林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每次當美國位于偉大的邊緣時,我們就會介入另一場外國的戰爭。”
但在美國國會,包括眾議院議長?邁克·約翰遜在內的共和黨領袖均發聲支持特朗普。特朗普盟友、共和黨資深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強調美國憲法第二條的規定,指出總統才是三軍總司令。目前共和黨掌控美國國會兩院,如果民主黨對特朗普發出彈劾,彈劾議案也難以通過投票。
美國國防部多名前法律顧問認為特朗普之舉違反美國法律和國際法。國防部前顧問、紐約大學法律教授瑞安·古德曼指出,特朗普政府用伊朗核設施構成“迫切威脅”為理由而動武,但法律要求的是美國面臨“迫切的襲擊威脅”,兩者相差甚遠。
據新華社消息,特朗普22日在社交媒體平臺發文,暗示對伊朗政權更迭感興趣。特朗普寫道:“可能使用‘政權更迭’這個詞并不政治正確,但如果伊朗現政權不能使伊朗變得再次偉大,那為什么不能換政權呢?讓伊朗再次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