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趙隊家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隊家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長治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隊家利用擔任山西省交通科學研究院院長、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檢察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