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ST任子行(300311.SZ)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指出,公司的子公司北京亞鴻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安排簽訂部分沒有商業實質的購銷合同用作資金通道,致使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1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7328.52萬元。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任子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且對時任任子行董事長景曉軍、時任任子行副總經理、董事、北京亞鴻總經理林飛、時任任子行財務總監李志強、時任北京亞鴻財務經理馬萍四人合計處罰800萬元罰款,公司及四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處以12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