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宋方金、余飛等人發布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的聯名信,信中指出,對于曾有抄襲行為的于正、郭敬明頻繁出現在綜藝節目中進行話題炒作以此博取收視率和點擊率的行為,相關從業者感到不恥。信中呼吁不要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應該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尊重原創。聯合署名的還有瓊瑤、高群書、白一驄、董潤年、莊羽等人。于正和郭敬明分別因涉嫌抄襲而與瓊瑤和莊羽產生過法律糾紛。

這封公開信是影視從業者對于正和郭敬明不滿的一次集中爆發。于正擔任導師的《我就是演員》第三季播出后,編劇汪海林通過轉發影視投資人譚飛的帖子來表明自己對于正和郭敬明先后以“導師”身份出現在綜藝節目中的不滿。汪海林、余飛、宋方金、譚飛在節目《毒叔的吃瓜大會》中表示,曾有抄襲行為的人沒有資格成為“導師”,更不應該受到追捧和關注。

12月16日,汪海林發文表示于正和郭敬明被中國編劇行業開除,并且發布了一百多位編劇聯合抵制于正的聲明。而于正則認為其他人對自己的攻擊是出于嫉妒,并宣稱要以“誹謗”狀告汪海等人。

雙方的罵戰持續多天仍未有結果,但于正和郭敬明并不是第一次因為抄襲而陷入爭端。
2014年,瓊瑤認為《宮鎖連城》的主線故事和情節與自己的作品《梅花烙》高度相似,因此將于正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于正敗訴,賠償500萬元并公開道歉。于正賠款之后至今都沒有道歉。而此前,于正的《宮鎖心玉》也被認為抄襲了《步步驚心》。

這場“罵戰”波及的另一位主角郭敬明的經歷也跟于正相似。2003年,郭敬明憑借《夢里花落知多少》嶄露頭角。同年12月,莊羽稱郭敬明的《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自己的作品《圈里圈外》并提起訴訟。
2004年12月,郭敬明一審敗訴,隨后多次提起上訴。一直到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才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郭敬明的上訴,并判決郭敬明與《夢里花落知多少》出版方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終審判決還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公開致歉。郭敬明賠償了莊羽的損失,但表示拒絕道歉。
此外,不久前,郭敬明也因為在《演員請就位2》中給自己署名為作品《無量》的編劇,而給另外兩名編劇署名為“副編劇”而引發了關于編劇署名的爭議。
兩樁受到關注的抄襲案件中,被告方于正和郭敬明同樣被認定抄襲也同樣拒絕道歉,同樣在風聲過去之后還能夠正常在影視圈內活動,并且頻頻作為演技類綜藝節目導師出現。

值得注意的是,聯合署名的影視從業者大多為編劇、作家,他們抵制的不僅是抄襲,更是抄襲者的理直氣壯。近年來,抄襲頻發,但抄襲案件都面臨判定難、維權成本高的問題,這無疑是編劇和作家們的痛點。一方面,在認定文字作品抄襲時需要對涉案作品進行對比、閱讀,因而案件從訴訟到結案耗時較長,莊羽狀告郭敬明的案件就耗時近3年。另一方面,對于文字抄襲的界定也有一定難度。根據“思想與表達二分法”的原則,作品中表達的抽象思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只保護思想的具體表達形式。因此,法律有時難以將“融梗”、“洗稿”這些較為隱蔽的剽竊手法判定為抄襲。例如作家匪我思存狀告《甄嬛傳》原著小說抄襲的案件至今沒有結案。
相關法律條款的不足和被抄襲者維權困難,都使“抄襲”成為一種備受譴責但鮮少受到懲罰的灰色行為,這無疑將使更多原創者的權益受損。也因此,111位從業者在聯名信中呼吁媒體和平臺共同抵制這些“劣跡從業者”,減少對他們的宣傳炒作,并對相關節目做出修改調整。
以下為聯名信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