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趙蘊嫻
編輯 | 姜妍
今日零時,郭敬明在微博上正式向莊羽道歉,承認《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作品《圈里圈外》。當年,法院終審判決令郭敬明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郭敬明僅發表了判決結果。面對這個遲到15年的道歉,莊羽在今日早晨給出回應。
莊羽在微博上稱,自己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對于郭敬明提出將《夢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轉給自己作賠償的決定,莊羽給出了新建議。她提議,將這筆錢和《圈里圈外》出版后所得全部收入及版稅合并在一起,成立一個受公眾監督的“反剽竊基金”,用來幫助原創作者維權,“請郭敬明先生考慮”。

2006年5月,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抄襲,令其賠償莊羽21萬元,并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郭敬明僅在《中國青年報》上刊發了終審判決結果,未有正式道歉,此舉引發輿論指責,作家張悅然與當年7月在《中國青年報》上發表《郭敬明 你為什么不道歉?!》一文,稱“郭敬明事件”的災難性還不在于抄襲行為本身,而是它“拍打整個社會的回響”,“冷漠和沒有負罪感才是最可怕的”,“可以賠錢但絕不道歉”是文學受控于商業化操縱的必然惡果。此后,郭敬明抄襲事件被不斷翻出,但他一直回避此事,拒絕道歉。
2020年12月底,余飛、宋方金、瓊瑤、王小平、莊羽等111為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及其他影視從業者聯署了一封反抄襲公開信,點名批評郭敬明、 于正抄襲、進行不良話題炒作等行為,后又有45名從業者參與聯署。新華社于12月24日刊文追問,誰在給“劣跡藝人”提供粉墨登場的舞臺?如何遏制資本把“劣跡”當賣點的不良行徑?資本以及某些竭力為“劣跡藝人”粉飾的媒體應承擔哪些責任?至2020年最后一天,郭敬明選擇道歉。

“郭敬明抄襲事件”時間線整理
- 2003年11月16日,莊羽收到一封讀者郵件,被告知自己的小說《圈里圈外》與郭敬明新出版的《夢里花落之多說》有多處雷同。
- 2003年12月下旬,莊羽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以及北京圖書大廈停止侵害其著作權,賠禮道歉,并給出經濟賠償。
-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給出一審判決,認定抄襲成立,令相關方面立即停止發行、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共同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并在報紙上公開道歉。但原告與被告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滿,提起上訴。
-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決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另認定郭敬明的抄襲與出版行為造成了莊羽嚴重的精神損失,令其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限期15日內執行。
- 2006年6月16日,莊羽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行為采取強制措施。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終審判決結果在《中國青年報》上刊登公告,公告費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 2020年12月21日,余飛、宋方金、瓊瑤、王小平、莊羽等111為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及其他影視從業者聯署了一封反抄襲公開信,點名批評郭敬明、 于正剽竊抄襲、進行不良話題炒作等行為。次日,又有45名從業者參與聯署。
- 2020年12月31日零點,郭敬明在微博上正式承認了15年前的抄襲事件,向莊羽和大眾道歉,并且表示會將《夢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后所獲的全部版稅算清后賠償給莊羽,如莊羽不愿接受,則會將這筆錢捐給公益慈善機構。
- 2020年12月31日8時33分,莊羽在微博上稱,自己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對于郭敬明提出將《夢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轉給自己作賠償的決定,莊羽提議,將這筆錢和《圈里圈外》出版后所得全部收入及版稅合并在一起,成立一個受公眾監督的“反剽竊基金”,用來幫助原創作者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