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訴訟纏身,風險尚未完全化解,深陷泥沼的網信證券走上破產重整之路。
7月15日,據證監會通報,因嚴重資不抵債,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近期裁定受理了網信證券的破產重整申請。
網信證券成立于1998年,由沈陽誠浩證券公司更名而來,大股東聯合創業集團持股55.61%,沈陽盛京金控累計持股44.39%,該公司的實控人為沈陽市國資委。
網信證券近年來虧損嚴重,持續經營能力存疑,已經到了資不抵債的地步。根據網信證券2020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169萬元,下降66%,同期虧損5979.8萬元。
自2018年以來,網信證券已經持續三年虧損,其中,2019年凈虧損12.92億元,2018年凈虧損28.83億元,三年累計虧損超過42億元。
截至2020年底,網信證券資產總額7.03億元,負債總額42.79億元,凈資產-35.76億元。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大華所)二度對年度報告發表了保留意見。
網信證券已被風險監控兩年。2019年5月5日,遼寧證監局發布了對網信證券的《風險監控通知》,其中指出,由于網信證券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即日起向該公司派出風險監控現場工作組進行專項檢查。從專項檢查的各項內容來看,涵蓋了券商經營過程中多項基本風控流程。
12天后,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發現網信證券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凈資本及其他風險控制指標已不符合規定要求,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大華所在當年審計報告中表示,網信證券僅經紀業務正常進行,其他業務均已暫停新增。債券回購業務均已違約,涉及大量訴訟與仲裁。網信證券未能對其現有情況作出有效的應對計劃。
2020年財務報告披露,網信證券買斷式回購債券全部違約,共涉及9家交易對手。2020年度,網信證券賬面未對買斷式回購債券業務進行賬務處理,將已裁定債券應賠付金額和賬面剩余債券對應的資產負債統一調整列示在其他負債科目,金額高達36.77億元。
“網信證券已無賠付能力,且尚有對手方未提起仲裁或訴訟,因此無法判斷違約事項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程度。”審計師表示。
除此之外,網信證券的資管產品大量逾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網信證券尚存資管產品36只,產品規模30.96億元,其中34只已逾期,期末規模26.81億元。其中14只定向資管產品涉及訴訟。
證監會指出,破產重整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化解公司風險的常見做法,通過司法程序進行重組整頓,化解網信證券風險,恢復網信證券持續經營能力。破產重整期間網信證券各營業網點照常營業,證券交易不受影響,客戶證券買賣、資金轉入轉出正常進行,客戶和相關方合法權益繼續得到保障。
破產重整期間,法院依法指定破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依據《企業破產法》履行職責。證監會遼寧監管局派出的現場工作組常駐現場,對網信證券、破產管理人等進行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