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發行人在進行IPO詢價時,往往會遇到部分“重策略輕研究”的機構投資者,為博入圍刻意“抱團報價”,干擾了發行秩序。
8月6日晚,證監會就修改《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下稱《特別規定》)部分條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次修訂僅針對第八條條款,意在糾偏IPO詢價過程中的機構間串通報價現象。
《特別規定》一是刪除了累計投標詢價發行價格區間的相關規定,修訂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區間上限不得高于區間下限的120%。
保薦代表人“投行老聃”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取消上限限制,就是將定價權歸還市場。為全面推行注冊制、自由自主發行及定價做準備。
第二,《特別規定》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者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鉤的要求。
前一版規定顯示,剔除最高報價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詢價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或超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的(業內稱“四數區間下限”),應當按以下原則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 最終定價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網上申購前至少5個工作日發布1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 超出比例超過10%的且不高于20%的,在網上申購前至少10工作日發布2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 超出比例超過20%的,在網上申購前至少15個工作日發布3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修訂后,如果最終定價超出四數區間下限,發行人只需正常進行風險提示公告,取消了提示時間和次數的要求。
投行老聃表示,公募、社保、險資等機構投資者力量大,掌握較強的定價分析能力,在詢價過程中扮演重要作用。如果發行定價高于四數區間下限,發行人需要多次進行風險提示公告,拖慢了發行節奏,最長可達15天。因此,市場其他機構投資者普遍跟隨上述機構投資者報價,使得報價不高于四數區間下限。
“提示次數多少對于懂得價值、定價的人,無關緊要。”他進一步指出。
華泰聯合前保薦代表人王驥躍表示,現在對市場投資者放開了“四數區間下限”的要求,確實會增加博弈空間,報價可能不會那么集中。這一方面體現了證監會對市場定價問題的關注,另一方面也是謹慎變化,總體上不改變大趨勢,只是做了一些小修正,報價機構可以不用互相打聽壓下限報價了。
機構抱團壓價在IPO市場已經不是新鮮事。7月19日,讀客文化1.55元/股的價格登陸創業板,上市首日暴漲1943%,在詢價期間,413家機構管理的9055個有效配售對象的報價集中在1.55元/股-1.57元/股之間,報價僅相差一兩分錢。
6月23日,納微科技登錄科創版,發行價為8.07元/股,上市首日大漲1273.98%,是科創板首日漲幅第一。在詢價期間,納微科技的主承銷商共收到497家投資者管理的10777個配售對象的有效報價信息,加權平均數8.0766元,中位數8.08元。其中,只有64個配售對象的報價高于9元,其余集中在8.07-8.10元之間,絕大多數是8.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