簧片在线观看,heyzo无码中文字幕人妻,天天想你在线播放免费观看,JAPAN4KTEEN体内射精

正在閱讀:

央行孫天琦: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大V”帶貨金融產品須持牌

掃一掃下載界面新聞APP

央行孫天琦: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大V”帶貨金融產品須持牌

這是孫天琦第二次指出跨境互聯網券商存在的牌照問題。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 王鑫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中國金融》發表《數字經濟下金融監管有效性思考》一文,文章指出當前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平臺或技術進行獲客時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他表示,金融作為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私募性質金融產品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或者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

劍指非法跨境金融活動

孫天琦稱,一些境外機構向境內主體跨境開展境內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一些境外持牌機構未獲得境內相關牌照,借助互聯網面向境內主體提供金融服務,具體業務類型包括跨境開立銀行賬戶、跨境證券投資服務、跨境銷售保險產品、跨境支付服務、跨境比特幣和ICO交易服務、跨境外匯保證金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孫天琦第二次指出跨境互聯網券商存在的牌照問題。

2021年10月,孫天琦在第三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部分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在未取得境內相關牌照、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況下,利用互聯網平臺,主要專門面向境內投資者提供境外證券投資服務。“例如,美股、港股交易服務,屬于‘跨境交付’范疇。跨境互聯網券商客戶快速增長,多來自我國境內。據專業媒體報道,注冊在開曼群島的A公司存量入金賬戶80%來自我國境內,注冊在香港的B公司為55%。從業務實質看,跨境互聯網券商屬在我境內無照駕駛,屬非法金融活動,這種定性與資本項目是否完全可兌換無關。”

多位市場人士指出,上述A、B兩家公司分別為富途控股和老虎證券。上述言論公開后,富途控股和老虎證券均一度大跌逾20%。

此外,孫天琦還揭露了另一種非法的跨境證券服務,“一些中資券商的境外經紀子公司(持有境外牌照)與中資銀行境外子行(持有境外牌照)合作,利用APP提供類銀證轉賬服務,使境內客戶得以參與境外股票投資。”

具體操作上,境內投資者通過APP遠程在境外券商開戶,境外券商代客戶向境外銀行申請同名子賬戶。境內投資者在境內銀行辦理購匯(用途一般虛報為因私旅游等)并匯至境外銀行賬戶后,APP顯示入賬金額,供境內投資者進行交易。此類機構在境內有各種變相的招攬和營銷行為。因母公司中資券商為境內持牌機構,這種模式更具迷惑性,但相關跨境金融服務未經準入,也突破現行個人項下證券投資開放規則,應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

孫天琦表示,金融牌照有國界。擴大金融業開放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但境外機構在境內展業必須遵守境內監管規則。已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境外機構必須持境內相關牌照合法合規經營。境內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境外機構不得在境內經營。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或者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

金融業必須持牌經營

對于可以面向公眾、全網銷售的金融產品,如互聯網存款、公募基金、公募銀行理財、互聯網保險,亦存在較多合規問題。

孫天琦表示,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存款業務的整個存款流程在平臺完成,平臺掌握了存款產品展示、運營、客戶、數據等權限,因此,業務存在以下風險隱患:一是互聯網平臺未經批準開展代辦儲蓄業務,屬非法金融活動。這不是利率是否合規的“闖紅燈”問題,而是本身就屬于無牌上路的“黑車”。二是地方法人銀行借助互聯網平臺突破經營的區域限制和監管約束。相關機構與平臺合作跨區域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偏離了服務當地的經營定位。

是否有必要設立存款經紀業務牌照,互聯網平臺企業可否借此經營存款業務?他表示,從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外部約束、微觀監管的有效性、投資者成熟度以及風險處置機制情況看,目前不宜設立存款經紀牌照。

目前,銀行理財產品只有銀行理財公司和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代理銷售,沒有獨立銷售牌照。2021年5月監管部門發布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未經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銷理財產品。

互聯網平臺企業能否介入理財產品的銷售業務?孫天琦指出,從原理上講,公募理財產品作為公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從統一監管的角度出發,在條件成熟時可以比照公募基金管理。但也要考慮,目前銀行理財產品還處于轉型發展過程中,監管規則也在不斷完善,客觀上投資者對銀行背景的金融產品與非銀行機構的金融產品理解還是不一樣,因此現階段建議仍需審慎研究。

孫天琦強調,金融產品是“專賣品”,不是任意機構都可以賣,不是想賣給誰就賣給誰,也不是誰想買就能買(“合格投資者”概念)。“大V”通過社交媒體帶貨銷售金融產品必須持牌,否則屬非法金融活動。

部分金融產品或服務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

孫天琦表示,一些只能面向特定人群銷售的金融產品,在互聯網平臺上無差別地向網絡消費者宣介、銷售,如不得進行公開營銷宣傳的信托產品、面向特定對象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和私募基金。

目前部分互聯網平臺與旗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合作,展示、銷售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私募基金,目前主要有以下兩種模式。

模式一:點擊互聯網平臺APP首頁上“高端理財”,顯示跳轉頁面,提示“即將進入××基金銷售平臺”。對訪問用戶設置實名認證、風險測評、合格投資者承諾三道門檻。只有經過篩選的用戶才可以進入銷售專區,查看私募基金、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信息。同時,在購買環節,用戶需要按規定完成上傳資產證明等合格投資者認證后,才能進行后續購買操作。有的互聯網平臺禁止保守型的用戶查看超出其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

模式二:有的互聯網平臺APP對訪問用戶僅設置合格投資者承諾一道門檻,用戶進行承諾即可進入銷售專區,查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信息,完成合格投資者認證后進入后續購買操作。此類模式下,互聯網平臺APP雖然對訪問用戶也設置了一定的篩選程序,但是能否真正起到篩選特定對象的效果,有待討論。也有投資者反映,在某互聯網平臺上驗證環節程序沒有走完就下線后,平臺銷售人員會電話聯系并告知投資者,可以幫助編造資產證明等資料以利于審核通過。

孫天琦表示,部分金融產品或服務僅能面向特定對象提供,數字環境下也要堅決落實,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私募類產品應做到以下三點。

一是銷售必須持牌。對于非持牌的互聯網平臺沒有通過持牌機構頁面而是直接展示或者介紹、推介私募類產品的,應從嚴認定為非法從事金融產品銷售活動,依法嚴查重罰。

二是特定對象可見的要求不宜放松。私募類產品不應在網上無差別宣傳,不能讓所有人都可看,只能特定對象可見,網上“特定對象”確定規則應該審慎,不能忽視。

三是購買環節合格投資者認證是關鍵。線上線下的合格投資者認證要一致。金融機構與代銷機構之間的責任劃分要清晰。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價一下吧!

下載界面新聞

微信公眾號

微博

央行孫天琦: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大V”帶貨金融產品須持牌

這是孫天琦第二次指出跨境互聯網券商存在的牌照問題。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 王鑫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中國金融》發表《數字經濟下金融監管有效性思考》一文,文章指出當前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平臺或技術進行獲客時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他表示,金融作為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私募性質金融產品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或者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

劍指非法跨境金融活動

孫天琦稱,一些境外機構向境內主體跨境開展境內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一些境外持牌機構未獲得境內相關牌照,借助互聯網面向境內主體提供金融服務,具體業務類型包括跨境開立銀行賬戶、跨境證券投資服務、跨境銷售保險產品、跨境支付服務、跨境比特幣和ICO交易服務、跨境外匯保證金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孫天琦第二次指出跨境互聯網券商存在的牌照問題。

2021年10月,孫天琦在第三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部分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在未取得境內相關牌照、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況下,利用互聯網平臺,主要專門面向境內投資者提供境外證券投資服務。“例如,美股、港股交易服務,屬于‘跨境交付’范疇。跨境互聯網券商客戶快速增長,多來自我國境內。據專業媒體報道,注冊在開曼群島的A公司存量入金賬戶80%來自我國境內,注冊在香港的B公司為55%。從業務實質看,跨境互聯網券商屬在我境內無照駕駛,屬非法金融活動,這種定性與資本項目是否完全可兌換無關。”

多位市場人士指出,上述A、B兩家公司分別為富途控股和老虎證券。上述言論公開后,富途控股和老虎證券均一度大跌逾20%。

此外,孫天琦還揭露了另一種非法的跨境證券服務,“一些中資券商的境外經紀子公司(持有境外牌照)與中資銀行境外子行(持有境外牌照)合作,利用APP提供類銀證轉賬服務,使境內客戶得以參與境外股票投資。”

具體操作上,境內投資者通過APP遠程在境外券商開戶,境外券商代客戶向境外銀行申請同名子賬戶。境內投資者在境內銀行辦理購匯(用途一般虛報為因私旅游等)并匯至境外銀行賬戶后,APP顯示入賬金額,供境內投資者進行交易。此類機構在境內有各種變相的招攬和營銷行為。因母公司中資券商為境內持牌機構,這種模式更具迷惑性,但相關跨境金融服務未經準入,也突破現行個人項下證券投資開放規則,應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

孫天琦表示,金融牌照有國界。擴大金融業開放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但境外機構在境內展業必須遵守境內監管規則。已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境外機構必須持境內相關牌照合法合規經營。境內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境外機構不得在境內經營。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或者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

金融業必須持牌經營

對于可以面向公眾、全網銷售的金融產品,如互聯網存款、公募基金、公募銀行理財、互聯網保險,亦存在較多合規問題。

孫天琦表示,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存款業務的整個存款流程在平臺完成,平臺掌握了存款產品展示、運營、客戶、數據等權限,因此,業務存在以下風險隱患:一是互聯網平臺未經批準開展代辦儲蓄業務,屬非法金融活動。這不是利率是否合規的“闖紅燈”問題,而是本身就屬于無牌上路的“黑車”。二是地方法人銀行借助互聯網平臺突破經營的區域限制和監管約束。相關機構與平臺合作跨區域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偏離了服務當地的經營定位。

是否有必要設立存款經紀業務牌照,互聯網平臺企業可否借此經營存款業務?他表示,從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外部約束、微觀監管的有效性、投資者成熟度以及風險處置機制情況看,目前不宜設立存款經紀牌照。

目前,銀行理財產品只有銀行理財公司和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代理銷售,沒有獨立銷售牌照。2021年5月監管部門發布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未經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銷理財產品。

互聯網平臺企業能否介入理財產品的銷售業務?孫天琦指出,從原理上講,公募理財產品作為公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從統一監管的角度出發,在條件成熟時可以比照公募基金管理。但也要考慮,目前銀行理財產品還處于轉型發展過程中,監管規則也在不斷完善,客觀上投資者對銀行背景的金融產品與非銀行機構的金融產品理解還是不一樣,因此現階段建議仍需審慎研究。

孫天琦強調,金融產品是“專賣品”,不是任意機構都可以賣,不是想賣給誰就賣給誰,也不是誰想買就能買(“合格投資者”概念)。“大V”通過社交媒體帶貨銷售金融產品必須持牌,否則屬非法金融活動。

部分金融產品或服務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

孫天琦表示,一些只能面向特定人群銷售的金融產品,在互聯網平臺上無差別地向網絡消費者宣介、銷售,如不得進行公開營銷宣傳的信托產品、面向特定對象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和私募基金。

目前部分互聯網平臺與旗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合作,展示、銷售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私募基金,目前主要有以下兩種模式。

模式一:點擊互聯網平臺APP首頁上“高端理財”,顯示跳轉頁面,提示“即將進入××基金銷售平臺”。對訪問用戶設置實名認證、風險測評、合格投資者承諾三道門檻。只有經過篩選的用戶才可以進入銷售專區,查看私募基金、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信息。同時,在購買環節,用戶需要按規定完成上傳資產證明等合格投資者認證后,才能進行后續購買操作。有的互聯網平臺禁止保守型的用戶查看超出其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

模式二:有的互聯網平臺APP對訪問用戶僅設置合格投資者承諾一道門檻,用戶進行承諾即可進入銷售專區,查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信息,完成合格投資者認證后進入后續購買操作。此類模式下,互聯網平臺APP雖然對訪問用戶也設置了一定的篩選程序,但是能否真正起到篩選特定對象的效果,有待討論。也有投資者反映,在某互聯網平臺上驗證環節程序沒有走完就下線后,平臺銷售人員會電話聯系并告知投資者,可以幫助編造資產證明等資料以利于審核通過。

孫天琦表示,部分金融產品或服務僅能面向特定對象提供,數字環境下也要堅決落實,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私募類產品應做到以下三點。

一是銷售必須持牌。對于非持牌的互聯網平臺沒有通過持牌機構頁面而是直接展示或者介紹、推介私募類產品的,應從嚴認定為非法從事金融產品銷售活動,依法嚴查重罰。

二是特定對象可見的要求不宜放松。私募類產品不應在網上無差別宣傳,不能讓所有人都可看,只能特定對象可見,網上“特定對象”確定規則應該審慎,不能忽視。

三是購買環節合格投資者認證是關鍵。線上線下的合格投資者認證要一致。金融機構與代銷機構之間的責任劃分要清晰。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主站蜘蛛池模板: 莎车县| 光泽县| 漯河市| 读书| 疏勒县| 漾濞| 盐城市| 西峡县| 井研县| 塔河县| 耒阳市| 双鸭山市| 十堰市| 新建县| 徐汇区| 新绛县| 仁寿县| 年辖:市辖区| 光山县| 中方县| 五莲县| 马鞍山市| 敦化市| 绿春县| 福州市| 原阳县| 蒙城县| 红安县| 加查县| 象州县| 东至县| 福鼎市| 香河县| 中超| 纳雍县| 韶山市| 冀州市| 砚山县| 晋江市| 棋牌| 理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