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見習記者 朱恩民
編輯 | 翟瑞民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無罪判決率過低問題再次引起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浩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朱征夫日前對界面新聞表示,近年來全國法院無罪判決率持續在極低位置運行。他在今年的兩會提案中建議,為防止和減少冤假錯案,要高度重視法院無罪判決率過低的問題,使無罪判決率逐步回歸正常。
無罪判決率,是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被告人數占其刑事案件被告人判決生效人數的比率,它是考察案件質量的重要參數。此前在2021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報告中透露,2020年,中國各級法院共判處罪犯152.7萬人,同時依法宣告1040人無罪(公訴案件被告人656名、自訴案件被告人384名)。也就是說,2020年中國無罪判決率為6.8?。
界面新聞梳理最高法數據發現,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我國無罪人數和無罪率分別是1388人、8.4?;819人、5.7?;4874人、8.0?。媒體曾報道,中國近年無罪判決數據峰值出現在2000年,法院宣告無罪6617人、無罪率為1.02%,此后無罪判決率逐步走低。
“統計數據中還包含自訴案件,如果僅統計公訴案件,無罪判決率更低?!敝煺鞣蛟诮邮芙缑嫘侣劜稍L時介紹,有關資料顯示,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的無罪判決率一般在5%左右,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的無罪判決通常高達20%,我國香港地區的無罪判決率更是高達45%。這雖然與我國刑事訴訟的運行方式相關,且近年來檢察機關不起訴案件比例也有了顯著提升,但目前我國的無罪判決率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依然過低。
“審判機關與公訴機關就刑事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的意見不可能如此高度一致,這不符合司法規律?!敝煺鞣蛘J為,目前極低的無罪判決率不僅體現出實踐中對于“疑罪從無”理念的貫徹并不徹底,同時也反映出的確存在著諸多影響法院、法官獨立裁判的因素。
朱征夫表示,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是司法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但實際上法官在裁判的時候,還不能夠完全依法裁判,還是不得不考慮相關因素,比如當事人被羈押的時間很長了,法官可能會考慮判無罪會不會造成什么影響,司法界同行會怎么看待等等。
朱征夫認為,實踐中對于存疑撤案、存疑不起訴、存疑無罪依然諱莫如深,“疑罪從輕”的處理手段依然大量存在,同時,對于前期全面依法保障一線辦案人員的獨立審判權的系列改革,其成效尚待觀察,干擾法官判案的各種無形壓力依然存在。
為此,朱征夫在提案中建議,堅持“疑罪從無”,對于有疑點的案件法官要敢于作出無罪判決。無論是偵查機關、檢察機關還是審判機關,都應當將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原則奉為最高原則,尤其是作為司法最后一道防線的審判機關,更應該堅持該原則,對于有疑點的案件,要敢于作出無罪判決。
他建議,要深化司法改革,進一步提高法官的獨立審判權,為法官作出無罪判決創造堅實的內部條件。首先要加強法官隊伍的職業保障,除不斷改善法官物質待遇以外,還要增強法官的職業責任感和榮譽感,促進優秀的法律人才流入法官隊伍;其次,要進一步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排除一切外部干預,真正實現由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再次,用好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陪審員在頂住壓力依法作出無罪判決方面,可以發揮獨特的作用。
同時,朱征夫認為還要合理引導社會公眾,為法官作出無罪判決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一方面要不斷提高社會和公眾關于“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法律意識,逐步引導人民群眾理解無罪判決的出現是辦案規律的必然。另一方面要引導媒體在案件判決前盡量少講“犯罪故事”,避免煽動社會情緒,特別是被害人家屬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