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席菁華
繼明確秦皇島港下水煤價格區間,以及晉陜蒙坑口煤價區間后,2022年長協煤基準價格落錘。
2月2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監管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對簽實煤炭中長期合同、加強合同履約監管作出部署。
界面新聞獲取的《通知》文件顯示,支持煤、電雙方多簽訂“一口價”合同,多簽訂三年及以上長期合同,保持價格基本穩定。雙方協商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按雙方商定的意見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按“基準價+浮動價”價格機制執行。
下水煤合同基準價按5500大卡動力煤675元/噸執行;非下水煤合同基準價按下水煤基準價扣除運雜費后的坑口價格確定。下水煤是指水路運輸的煤炭。
浮動價實行月度調整,暫采用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綜合價格指數、環渤海動力煤綜合價格指數、CCTD秦皇島動力煤綜合交易價格指數三個指數,選取每月最后一期價格,按同等權重確定指數綜合價格。
這一基準價格較2017年來一直沿用的535元/噸上漲了26.17%,較2021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的《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給出的700元/噸下浮3.57%。
2017年,煤炭長協機制確立,5500大卡煤炭長協基準價一直為535元/噸,噸煤價格浮動不超過50元。
與《意見稿》相比,新的浮動價格指數聯動由四家機構減至三家,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指數被剔除。
此外,長協煤價格浮動范圍將較《意見稿》提出的550-850元/噸的波動區間收窄。國家發改委日前表示,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定出的合理價格區間為每噸570-770元。
上述《通知》自5月1日起實施。這為煤電雙方留出了兩個月的緩沖期。
去年12月底《意見稿》發布后,部分電廠認為700元/噸的基準價格太高,難以盈利,因此部分煤企和電企簽訂的長協煤協議,只簽訂了數量,未明確價格。
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明確,2022年1月、2月煤炭中長期合同價格暫按2021年12月價格,即每噸725元執行。
一位電力業內人士告訴界面新聞,今年以來,終端上網電價大幅上漲,更大比例的成本疏導到末端用戶,加上此次發改委下調長協煤基準價格中樞,發電企業有望松一口氣。
但他同時指出,無論基準價為每噸700元還是675元,相較于此前的535元,都有較大漲幅,發電環節依然承受較大壓力。
據界面新聞了解,火電企業平均盈虧煤炭成本線在640元/噸左右。
根據《通知》,國家發改委還將加強對長協煤履約率的考核力度。
《通知》提出,產運需各方面要綜合考慮季節性波動、煤炭生產和鐵路運力相對均衡的特點,協商一致將年度中長期合同細化分解到月,保證單筆合同月度履約率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約率不低于90%。
此前國家發改委規定,規模以上煤炭、發電企業集團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全年中長期合同履約率應不低于90%。
因市場行情浮動、違約成本低等因素,此前實際的煤炭長協兌現率會打折扣。界面新聞自一位煤炭分析人士處獲悉,受煤電市場行情緊張,價格漲跌幅度較大影響,去年一家位于河南省的電廠長協煤兌換比例不到60%。
《通知》強調,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全部通過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線上平臺錄入確認并在線簽訂誠信履約承諾,全部納入“信用中國”網站的誠信履約保障平臺進行監管。
其中,發電供熱用煤合同、化肥等重點民生領域用煤合同和銜接確認鐵路運力的煤炭中長期合同將予以重點監管。
相較于《意見稿》,《通知》未提及長協煤簽訂的煤企覆蓋面、占自有資源量或采購量的比例。
《意見稿》曾提出,煤炭長協簽訂范圍需進一步擴大,2022年除進口煤以外,原則上覆蓋所有核定產能30萬噸/年及以上的煤炭生產企業,這幾乎囊括了所有的煤礦生產企業。此外,煤炭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的80%以上。
據界面新聞了解,煤礦與電企間存在總量結構不匹配的問題,以及鐵路、港口等運力資源問題等,制約著長協煤的全面覆蓋。
國家發改委表示,對今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情況組織專項核查,重點核查簽訂全覆蓋、價格機制簽訂落實、履約執行等情況。對未達到要求的企業,將視情實施約談、通報、信用懲戒和追責問責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