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見習記者 朱恩民
編輯 | 翟瑞民
2022年3月8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報告指出,刑法修正案(十一)將襲警罪從妨害公務罪中分立后,檢察機關共起訴襲警犯罪6530人,執法保障更加鮮明、有力。
此前在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開始施行。其中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是我國首次針對襲警單獨設置法定刑。在此之前,關于襲警罪的設立一直爭議多年,直至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才對暴力襲警行為做了專門規定,但仍然按照妨害公務罪規定處理。
河北省法學會刑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侯國近日對河北法制報表示,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罪有著明顯的區別。一方面,將妨害公務罪法定最低刑由罰金刑提高至管制刑;另一方面,對于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法定最高刑由原來的有期徒刑三年提高至七年。這就意味著襲警行為將面臨更高的違法犯罪成本。
最高檢辦案數據顯示,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來,至同年3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共依法批準逮捕襲警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訴101人;至同年6月,共起訴襲警罪1444人;至同年9月,共起訴襲警罪4178人。相關數據顯示,襲警罪起訴人數遠高于催收非法債務罪、高空拋物罪等新增罪名起訴人數。
最高檢曾介紹襲警犯罪的特點稱,多數犯罪嫌疑人系臨時起意實施犯罪行為,且大部分行為人經歷從情緒抵觸演變至言語吵鬧,再逐步發展為肢體對抗,甚至持械對抗的升級過程。其中,因醉酒后情緒失控,對執法民警發泄不滿情緒的占比較大。此外,犯罪嫌疑人常常采用辱罵、推搡、撕扯、毆打等方式阻礙警察執行公務,因此輕微暴力襲警案件占比較大。
襲警罪的認罪認罰適用比例也較高。最高檢表示,襲警案件大多有現場錄音錄像作為直接證據,犯罪嫌疑人往往無法辯駁,積極主動選擇認罪認罰從寬處理。而大多數因酒后情緒難控而實施襲警行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清醒之后或經批評教育后,能夠真誠悔罪并賠禮道歉。
2021年5月,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將在充分開展調研的基礎上,加強對司法實踐中遇到問題的梳理和分析,特別是對一些檢察機關反映的襲警罪犯罪對象、暴力程度認定、入罪標準把握等法律適用問題,最高檢將及時與最高人民法院協商,通過制定司法解釋或出臺指導意見等方式,進一步統一司法執法標準。
最高檢還將進一步加強對下級檢察機關類案辦理的業務指導,適時發布典型案例或指導性案例,進一步明確案件辦理標準和要求,提升案件辦理質效。
最高檢表示,針對該類犯罪反映出的犯罪嫌疑人自身規則意識不強、法治意識淡薄、對襲警罪不了解等問題,各地檢察機關將繼續充分利用“兩微一端”、法治教育課堂等多種宣傳平臺進行廣泛宣傳,多方面、多角度闡明襲警行為的違法性和嚴重危害性,使人民群眾更加理解、支持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促進形成“尊法守法、敬重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