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章宇璠
編輯 | 張一諾
2009年左右,全國上下興起的“全民PE”風起云涌,如今有些產品卻“一地雞毛”。
私募基金一般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和私募證券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性與復雜性要遠遠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由于私募股權基金的兌現期較長,這類產品“踩雷”事件往往幾年后才顯現。而基金產品一旦出現此類問題,往往牽連甚廣,引發糾紛。
2021年年底,深圳前海君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創基金”)旗下的基金產品“君創并購1號私募基金”被投資者爆出存在“違規銷售基金”的現象。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信息公示,這一基金成立于2017年5月16日,同年6月16日備案,屬于股權投資基金,由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作為有較高風險承受能力的私募股權投資人,這次為何如此憤慨呢?
有投資人在網絡平臺表示,首先是基金認購門檻問題。君創基金官網上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認定》顯示,基金銷售對象需要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即凈資產不低于 1000 萬元的單位,或金融資產不低于 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萬元的個人。

2019年發布的《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在“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的審理”中提及,賣方機構與金融消費者之間因銷售各類高風險等級金融產品和為金融消費者參與高風險等級投資活動提供服務而引發的民商事案件中,必須堅持“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并盡到“適當性義務”。也就是賣方機構必須履行的了解客戶、了解產品、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金融消費者等義務。
據上述投資人透露,在簽訂合同前,君創基金并沒有對其進行驗資。
其次是投資者對風險的認知是否全面。
君創基金在一份公開回應中稱,這一產品依據《基金合同》,將資金投向合肥腫瘤醫院轉向并購基金的夾層份額,并最終間接投資于目標項目公司的股權。但后來卻出現另一家合作方湖北同濟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挪用資金的事件。
君創基金的管理人也起訴了同濟堂公司和張美華、李青,一審判決同濟堂公司和張美華、李青向君創資本支付回購款本金4.95億元及利息(以4.95億元為基數,以年利率9%自2017年6月19日起計至同濟堂公司、張美華、李青付清本金4.95億元及利息之日止)。

根據天眼查appx顯示,此案于2019年7月9日立案,但有投資者對媒體表示,君創基金并未將這一風險事先告知,直到2020年一審判決之后,才有投資者陸續得知相關的風險信息。據基金認購合同,有重大事項會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但相關投資者表示,自己未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
除此之外,投資者表示,自己是2017年6月購買的這一產品,每一年支付結算利息。但是只有第一年給了利息,后面幾年一直沒有給。有些投資者2020年10月份才發現之前2018、 2019年約定利息沒有給,多次溝通銷售人員,最后才得知投資的產品出現了風險事件。
并且,合同中約定贖回期限是2021年6月,但是管理人對投資者卻一直拖延未贖回,且沒有任何形式的溝通和說明。
君創基金針對此糾紛在自己的官方網站給出了回應,表示這一基金產品在設立、備案、募集以及運營的過程中均合法合規。基金也已到期,希望未能如期退出并實現相應合同權益的投資人保持理性。
目前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上,顯示君創基金“存在長期處于清算狀態基金”。“君創并購1號私募基金”顯示“正在運作”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