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程大發
編輯 | 翟瑞民
中國戶籍制度改革還在繼續深化。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2022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其中提到,今年將持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具備條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內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所謂“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此前對界面新聞表示,該項政策體現了城市群發展中戶籍政策的對接,有助于推動城市群的人口流動。
“通俗來說,若某就業者在長三角A城市工作,后續又到長三角B城市,那么在B城市落戶時,也可以把A城市的居住、社保等情況考慮進去,這樣在實施積分落戶方面就可相對降低要求。”嚴躍進表示。
2019年2月,國家發改委就曾在《關于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中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積互認。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也提出,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等戶籍改革內容。
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管理學院特聘教授、中國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陸銘向界面新聞介紹,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就是從傳統的戶籍制社會向人口自由流動的社會轉變的一種過渡性政策。而與同城化累計互認掛鉤的積分落戶制度也是一種過渡性政策,不過,“從積分落戶到同城化累計互認,相當于政策又往前走了一步。”
華南城市研究會會長、暨南大學教授胡剛此前對界面新聞分析,城市群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實際上是進一步放寬超大特大城市的積分落戶難度。
陸銘介紹,積分落戶制度是指非本地戶籍人員可以通過社保繳納、實際居住,甚至教育水平等方式來累計積分,積分達到一定數值后即可申請落戶。由于目前的積分落戶制度是由每個城市自己設定積分門檻和累計方式,所以存在就業者更換城市之后積分失效的問題,從而阻礙了人口的遷徙和流動。而實行同城化累計互認就可以在一定范圍內緩解這種不便。
界面新聞注意到,自2019年以來,一些城市和地方已率先實行了戶籍準入同城化累計互認。
2020年,浙江省寧波市先是在5月提出,舟山戶籍可等同于寧波戶籍;8月,又進一步提出在上海、浙江、江蘇、安徽“三省一市”的社保繳納在申請落戶時可累計納入寧波市繳納年限。
2021年12月,廣東省政府在《廣東省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中提出,要在除廣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對于同城化累計互認的實施前景,陸銘認為,政策實施的關鍵在于地方政府的態度,后續仍然需要各個地方政府制定相關政策來細化和落地。
他表示,城市在“互認”過程中,可能會有一部分城市的人口流入速度增加,造成更大的公共服務壓力;同時,另一些城市人口增速將會放緩,由此導致經濟總量的增長有所放緩,這是政策實施的現實障礙。因此,城市之間是否“互認”“互認”能進行到什么程度還依賴于具體地方政策。
“從個別超大城市的情況來看,近兩年戶籍制度松動后,并沒有帶來人口的迅猛增長。這就意味著,國家推出更大力度的人口自由流動改革舉措是完全有可能的。”陸銘說,加速推進特大、超大城市的戶籍制度改革,“也有助于緩解這些城市自身所出現的勞動力短缺問題,有利于發揮這些特大和超大城市在創造就業、推動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