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徐魯青
編輯 | 黃月
近日,作家林培源的小說《黑暗之光》被作家默音指控抄襲了自己的小說《人字旁》,引發公眾關注。3月20日,默音發表文章《為什么我要對一場十多年前的抄襲舊事重提?》,呈現了這一抄襲事件的時間線:2009年8月,默音在雜志《鯉·因愛之名》發表《人字旁》,同年12月出版的《最小說》刊錄了林培源的《黑暗之光》。一些讀者發現《黑暗之光》與《人字旁》的情節有高度相似之處,默音于2010年1月在豆瓣上發表 《作者聲明:<人字旁>被山寨了》 ,稱自己小說中“整個故事的進展,以及最核心的概念,都被copy了”。彼時,《鯉》編輯部曾試圖聯系林培源,但后者手機關機數日,后來不了了之。不久前,默音看到豆瓣友鄰被抄襲和維權的經歷,于3月17日轉發了2010年的那份作者聲明,這一次,默音的帖子引發了大量討論。
3月20日,林培源發布《一封遲來的道歉信》回應此事,針對“這么多年沒有就此事公開回應和表態”致歉,并稱自己的小說即使故事結構和默音很像,但不一定能算抄襲,“雙性人、人與動物的愛情故事,這些都是那時候大家耳熟能詳的。情節借鑒和模仿與抄襲之間如何界定?如果只是故事新編,沿用一些情節,但注入自己的思考,這樣算不算抄襲?”他在這封信中還表示,不能因為曾經的過錯而全盤否定小說創作者后續十多年的努力,希望自己可以和青春文學時期的那些成績與過錯告別。然而,林培源的道歉信激起了更大的聲浪,一些人認為其言辭是在對自己過去的行為進行開脫。

關于本次抄襲事件的討論仍在進行中,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試圖通過本文厘清本次事件帶出的幾個關鍵問題:文學抄襲與借鑒該如何判定和區分?作家及文學編輯社群內部是如何看待抄襲行為以及由此引發的分歧的?面對一位曾經涉嫌抄襲的作者時,我們該如何評價其后續的作品?如果因涉嫌抄襲對寫作者全盤否定有失公允,那么作者與曾經的過錯完全割裂又是否可能?
法律:抄襲判定同“增值”無關,關鍵在“表達”的雷同
一個世紀之前,海倫·凱勒曾被指控小說抄襲,好友馬克·吐溫在給她的信中這樣安慰道:“人類的話語,無論口頭還是書面,其實都是抄襲來的。”英國知名出版人理查德·科恩在《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一書中,將馬克·吐溫的觀點斥為“執迷不悟的想法”,但他也指出,福柯與羅蘭·巴特等學者視所有寫作都是文化集體的產物,為我們定義“何為抄襲”帶來了困難。林培源的道歉聲明似乎也引用了類似的敘事學理論:小說情節歷來不過只有幾種,借鑒與抄襲之別究竟為何?
至于究竟如何判定抄襲,理查德·科恩同意澳大利亞小說家托馬斯·基尼利的看法——在英國作家麥克·尤恩的《贖罪》被質疑抄襲之時,基尼利寫道:“是否抄襲取決于小說能讓原材料增值,麥克尤恩創造出了高于原作的價值。”與這一觀點形成呼應的是,在林培源被指抄襲后,一些讀者將關注點集中于后作將默音前作水平拉低,《人字旁》被改成了庸俗的青春愛情故事,林培源道歉信的說法是,《黑暗之光》是自己“拙劣的模仿之作和山寨貨”。
文字水平的高低與判定抄襲有關系嗎?一個抄襲者足夠偉大就可以被判為無罪嗎?《紐約時報》曾經諷刺了這一派的立場:“看來精彩的小說將大大改變人們對‘贖罪’的普遍看法。”實際上,“增值觀點”背后是另一種對于權力的諂媚,文學好壞的標準本就難以說清,評價機制背后隱藏了諸多社會因素,這樣的判定方式并不適合在現實中推廣。

按照當下法律體系的判定,著作權法中有“思想與表達二分法原則”一說,即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也即是說,概括性質的中心思想不一定能構成抄襲,抄襲的判定只在“表達”層次。然而,這里的表達并不止于逐字逐句的照搬原作語言,也包括極其相似的故事情節。在2021年《光明日報》的報道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教授萬勇指出,“表達”涵蓋的不僅是“文字性的表達”,也包括故事內容,但“人物設置及其相互的關系以及由具體事件的發生、發展和先后順序等構成的情節,只有具體到一定程度,反映出作者獨特的選擇、判斷、取舍,才能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對照閱讀林培源與默音的小說時,兩者情節上有著顯著的相似性似乎沒有引起太多爭議。林的小說借鑒的并非只是默音作品的核心,在故事發展、轉折與先后順序上都呈現出了較為明顯的雷同。林作《黑暗之光》對“水”這一核心意象的運用也與《人字旁》高度相似,有熱心讀者制作了詳細的情節對比圖(下圖)。

行業:僅有“支援”,缺少糾偏與引導
從法律層面來看,文學作品的抄襲一方面鑒定起來相當復雜,另一方面也缺乏足夠的補償機制。大多數情況下,起訴者在打官司過程中往往精力耗盡,卻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的結果。2003年,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作家莊羽的小說《圈里圈外》,三年之后法院裁判郭敬明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對于郭敬明靠這部小說獲得的名利而言可謂九牛一毛。于正的《宮鎖連城》被認為抄襲了瓊瑤小說《梅花烙》,瓊瑤最終獲賠500萬,對比《宮鎖連城》所獲利益依然極為有限。知名如瓊瑤,也耗費了三年時間才打下此官司。
在法律制度保障不足的環境中,來自行業的監督和引導尤為重要。林培源抄襲事件所引發的憤慨,除了針對抄襲不義與道歉不誠外,另一處爭議在于豆瓣流傳的所謂文學圈群聊截圖所反映處的“互相包庇、一團和氣”。圖書編輯、豆瓣用戶@龐大乖稱,自己在林培源所在的“作家500人微信群”里要求當事人給一個說法,引發不滿,被踢出群聊。根據網上流傳的聊天記錄與群成員的描述,后續群內發生的事情包括:要求林培源回應的成員被指責逼人站隊、支持反抄襲者被踢出群聊,群內發紅包維持友好氣氛。林培源的道歉信發出后,一些群友稱贊“這是一個誠懇的培源”,代表默音做出判斷(“默音肯定會原諒”),并譴責網友“都道歉了還要如何”。

同處該微信群中的青年作家小書(匿名)在接受界面文化采訪時不贊同對作家群的“妖魔化”,他說大多數人入群后不說話,但許多人是反感抄襲的。小書自己也在個人公眾號發表了聲明,但不想在群里第一時間站隊,“有些人將五百人大群當成一個假想敵,其實截圖把互相包庇夸大了。”群島圖書出版人彭倫告訴界面文化,自己以前也在這個以寫作者、譯者、文學編輯和媒體人為主的微信群里。實際上,經常發言的人不多,大多數人只是“潛水”,偶爾說話,這跟其他人數很多的微信大群情況差不多,沒有必要過度闡釋。他不認識林培源,但多年前曾在社交網絡上提及其涉嫌抄襲默音作品的問題,“林培源本人和認識他的一些圈內人士應該是知道的,但顯然他始終沒能正視這個問題。”彭倫說:“我個人覺得,作家應該有一些志同道合的同路人,能直言不諱地對作品創作提出批評意見,而不只是泛泛地表揚。”科幻作家韓松也在微博上表示,如果文學界僅有互相支援而沒有對抄襲行為的糾偏,是不利于年輕作家成長的。
林培源在2019年接受某雜志采訪時也提到過文學圈內熱衷互相表揚的現象。他稱自己在開始寫作文學批評時會直接指出文本硬傷,后來懂得了行業的習慣——“文學批評更多是背書。”“中國就是人情社會,我們的很多批評是商業互吹,我吹捧你、你吹捧我。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做這個事情的人本身要有個清醒的判斷和認識,而不是接到什么東西就寫,”他在采訪中說。
彭倫還表示,林培源抄襲事件似乎也從側面反映出國內出版機制在年輕作家成長過程中的某種缺失。在中國的出版環境里,一個無名作家要獲得一定名望,就要在各種文學雜志上發表作品,結識雜志編輯、出版社編輯。“一個年輕作家在這樣的文學生態里,完全處于自我摸索狀態。默音是一個很激勵年輕寫作者的榜樣,由于各種原因,她中學畢業后讀的是職校,然后在商場做營業員。但她通過自學考到上海外國語大學日語系碩士研究生,這么多年一直沒有放棄寫作和翻譯。”彭倫說,“比較可惜的是,林培源身邊沒有人告訴他要承認曾經的錯誤,公開坦率地道歉。如果他能有像英美國家作家那樣專業的文學經紀人,或者長期合作的編輯,也許抄襲這種問題就不會發生,或是在發生后很早得到妥善處理。但是在國內,一個年輕作家在成長過程中能得到的引導太少了。”

評分:評價后續作品要公允,與歷史做切割亦不公平
多年前的抄襲是否應給作者判以永久性的懲罰?在林培源抄襲事件受到熱議之后,許多豆瓣網友出于憤怒給他此前的作品與即將出版的新書打一星。他的新書《小說的常識》條目下有68條短評和1條書評,但不知何故所有內容都不能顯示,有讀者反映即使只是點擊“想讀”也會被豆瓣刪除。曾在作家微信群中要求林培源回應抄襲指控的圖書編輯、豆瓣用戶@龐大乖 發布豆瓣廣播稱,搞一星運動“是不體面的,過錯不在這本書,奉勸各位不要以正義之名行不體面之事”。
被抄襲者、當事人默音也不認同一星運動的做法,“當然不是為林說話。任何書,應該有讀者讀過后的評分。”彭倫認為,不能因為曾經的抄襲而否定一個創作者后來的寫作,但寫作者不能永遠背負著抄襲的包袱長久地寫作,這種包袱對寫作而言是一種慢性毒藥,只有徹底反省、坦然正視,才能卸掉這樣的包袱。“他(林培源)自己要深刻認識到這個錯誤,但從他道歉信來看,似乎還是在逃避和找借口”。彭倫也認為,抄襲對于被抄襲的原作者來說也是一種傷疤,抄襲者一天沒有誠懇道歉,作者的傷疤也不會徹底痊愈——這也是十多年前的舊事又被重提的主要原因。
林培源在道歉信最后說“自己與青春文學寫作的那些成績、愚蠢和過錯,都應該告別”,似乎試圖用后來寫作主題的改換一筆勾銷青春文學時期所犯的錯誤。但任何寫作者當下的發表與出版機會都建基于曾經的作品,自言同歷史做切割既不現實,亦是逃避責任的表態。林培源說青春文學差點耗光自己的才情,逼他進寫作的死胡同,這份敘述或許只呈現出了事情的一個方面——他早期也正是憑借著青春文學的寫作逐步受到關注的。彭倫認為,當年郭敬明是以一種藝人選秀式的娛樂圈做法扶植文學新人的。與郭敬明的簽約、在他主編的《最小說》雜志發表作品乃至出書,是當時不少年輕寫作者迅速成名的一條捷徑。在連續獲得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后,2009年夏天,林培源在《最小說》主辦的全國文學新人選拔賽中進入12強,成為《最小說》簽約作家,創下了西單圖書大廈簽售記錄,同年由最世文化出版首部長篇小說《薄暮》,版稅超過4萬元。

林培源靠青春文學建立的地位在當時給被默音造成了某種壓迫感。默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自己在被抄襲后一直有一種奇怪的“恥感”,現在能夠坦然發聲是因為站在了一個比較平等的地位上,二人作為作者都有了一定社會認可。在十多年前指責林培源抄襲時,她感到的更多是一種無力感。“我那時是一個沒有人知道的作者,而他已經擁有一定量的‘粉絲’,我在那時出來說這樣的話,就顯得非常微弱。2010年我發完那個聲明后,他的讀者來留言說,他們相信他是不會抄襲的。處于那樣一種不是完全對等的情況下去對話,其實非常無力,”默音說。
在某種程度上,林培源正是自己看不起的青春文學產業鏈的受益者。他在道歉信中說,“如果因為一個人年輕時候犯下的這個過錯,就全盤否定這個人十余年的創作和勞動成果。對我來說,是極不公正也不公平的。”歷史錯誤的確不應成為一位作者后續作品的評價依據,對文學作品的評價永遠應該基于文本本身而做出,然而,遺憾的是,這也不能夠成為作者同過去做切割的理由。
【參考文獻】
http://www.cfztjj.com/article/2900872.html 天下文人皆是賊?文學抄襲的混亂世界 界面新聞
https://nfpeople.infzm.com/article/9630 作家丨林培源 一個青年純文學小說家的焦慮人生 南方人物周刊
https://mp.weixin.qq.com/s/1ynmS-U1rT-VDTjV7z_FPQ 默音回應作家林培源:誠懇的道歉僅針對抄襲本身 新京報書評周刊